文物大省山西科学编制“文物档案” 系国内首创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9-05-16]
太原5月16日电 (杨杰英)“现以科学方式编制的‘文物档案’,应以山西省文物局编《山西珍贵文物档案》为首创。”对文物大省山西编制出版的《山西珍贵文物档案》,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王子今如此评价。
16日,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长赵曙光在该局举办的媒体通气会上介绍《山西珍贵文物档案》编纂出版情况。该系列图书一级文物拟出版19卷,山西省直单位共9卷(山西博物院6卷、考古所2卷、八路军纪念馆1卷),市县10卷。目前已出版山西博物院6卷,至2021年将全部完成。
“今天向大家展示的是第一批已完成出版的山西博物院6卷,2019年,我们将继续出版5卷,2020、2021年完成剩余的8卷。”赵曙光表示,这是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基础上,由山西省文物局编纂的全省文物单位依法保护、管理、利用珍贵文物的工具书。
专家称,以文物收藏单位为基础,以器类为分卷标准,采取顺序编码法则,内容涵盖收藏文物目录、文物基础信息、文物图片的成书形成,以科学方式编制的“文物档案”,《山西珍贵文物档案》当为首创。
作为文物大省,山西1919年即设立了山西教育图书博物馆,是中国国内创建博物馆较早的省份。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博物馆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大量新出土文物、社会征集文物入藏各级国有博物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
2016年,中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结束,这是山西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规模最大、时间最久、成效最为显著的可移动文物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41316家在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都参与了普查工作。这次普查核定文物收藏单位413家,认定并登录文物数据653105件/套3220550件文物,其中珍贵文物59219件/套。
“普查后期开展的数据核查中,发现全省现有的珍贵文物在定级记录、档案记录、账实相符、信息完备等方面还有不足。”赵曙光表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对珍贵文物的收藏情况、鉴定定级情况、信息记录资料、收藏流转情况等做进一步的核对和完善,并及时将文物档案的主要信息公之于众,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为此,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山西省文物局决定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现行管理体制,由省级到市县,从一级文物入手,然后二级、三级,逐步整理、编辑出版《山西珍贵文物档案》,同时利用编印《档案》的任务压力,反过来倒逼馆藏文物管理的精细化和藏品档案的建立健全。
赵曙光坦言,“编辑出版文物档案,没有先例可循,我们只是因着粗浅的认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抛砖引玉,为全国同行探路试水,因此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希望有更多的专家学者能予以关注并批评指正。”
“我们希望这套《档案》成为全省文物单位依法保护、管理、利用珍贵文物的工具书,并通过文物信息的社会共享,为山西的公共文化服务和文物的活化利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赵曙光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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