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老街被“卖掉”了?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2-0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2002年2月21日消息:一条老街:一亿元2002年1月1日,一份标的额一亿元的合同被双方签上了字,签字一方是黄山市屯溪区政府,另一方是天津方舟旅行社,而合同标的,是黄山屯溪老街30年的独家经营权。尽管此次招商活动一开始便遭遇到一片斥责声,但屯溪区政府和方舟旅行社从第一次接触起,便“情投意合”,“谈判进行得异常顺利”,到2001年11月份,合同即已完成,但为了图个吉利,所以将合同放在新年第一天签字。按照合同,屯溪区政府拥有老街所有权与管理权,方舟享有“特许经营权”,方舟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在政府部门的管理之下进行,如有违反,政府部门随时可以收回合同。在合同双方看来,这是一个双赢的合作。心中无底的“博弈”黄山市屯溪区旅游局局长蒋劲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政府每年都花很多的精力与资金用于维护老街,肩上的担子非常沉重。政府也曾打算将老街封闭起来,“收费入内”,但考虑到可能带来的风险,迟迟未敢动手。就在政府部门为老街的命运走向一筹莫展的时候,天津方舟旅行社打出了“弘扬徽派文化,以商业运作的模式打造、包装屯溪老街”的口号,此举正暗合了屯溪区政府的心思。蒋劲华局长解释说,按照合同,老街的现有资产中,国有房产占1/3,企业门市部占1/3,个私经营户占1/3,这三个1/3将全部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密切组合起来,以点带线,再以线带面。此外,在方舟成立的屯溪老街旅游公司中,区政府以屯溪老街的资源品牌入股,占有20%的股权。据了解,也许是担心风险太大,屯溪区政府原来准备签一个意向性的协议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但被方舟断然拒绝。蒋劲华告诉记者,1月1日签定的合同,仍然带有很强的意向性,他们要求方舟在3个月内拿出一个具体的规划方案,方案出来后,要通过专家学者认可,并通过政府批准,然后才能进入实施阶段。他最后强调,“一些媒体炒作是不准确的,此举决不会破坏现有文物”。对风景名胜进行开发利用,关键就是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会不会破坏“现有文物”?其实双方心中都没底。对于老街,方舟的初步计划是:重点修复一些破旧的房屋,拆迁部分居民住户,恢复老街原有风貌,还将组建街头文化娱乐团队、物业管理以及宣传包装等,前期的费用将达1000万元。除此之外,方舟还看上了区政府刚刚到手的另一块“肥肉”—— 新安江屯溪城区段3000多亩的水面,“将利用新安江源头这一品牌优势,做足水上娱乐文章。它将以招商引资为主”。就在合同签定后没多久,方舟就在自己的网页上打出了“亿元买断黄山美景”的大标语,来为自己的融资造势。面对标的额1亿元的这份墨迹未干的合同,方舟称“融资将不可避免”。对此,将局长似乎有些担心:方舟方面会不会是炒作?老街能转让经营吗?老街的经营权能不能转让?如果能,又该如何操作?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又采访了有关部门。省建设厅规划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屯溪老街转让经营权一事,他们也一直在密切关注,对这件事的态度也非常鲜明:一、已责成屯溪区政府停止转让并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二、方舟旅行社此举是想进行炒作。这位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屯溪老街是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对于这样的一条街,屯溪区政府无权来决定它的命运。即使要转让经营权,也必须由市级政府来筹划,然后报国家建设部批准。而屯溪区政府的一系列行为,已违反了国家在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相关规定,应该立即停止。记者在采访省文物专家时得到这样的嘱托历史文化街区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保护,片面追求“现代化”。对其的保护,不仅要体现在一定用地规模范围内总体空间体型环境保护上,还要体现在与周边自然环境、城市人文环境的协调和对历史文化内涵的保护上;应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护其活力,在保护规划指导下,调动居民积极性,整治改善自己的生活居住和经营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屯溪老街所面临的问题,也许不是一张合同就能解决的。□本报记者宁向东祁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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