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文化生活中一股浊流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2-01-03]
读了《法制日报》最近刊发的乐朋先生的《色迷迷的新闻眼》,很有些感触。该文说的是,作者的一篇《赖昌星“红楼”迷局》的杂文在6月11日的《法制日报》刊出后,被一些报刊转载(摘)时出现的种种侵权现象。其中,惹作者生气的,是对原作标题的随意篡改。如有的改为《远华案“红楼”暗藏佳丽》,有的改成《赖昌星豪宅暗藏数十佳丽》,有的则改为《豪宅暗藏数十风尘女子》……不难看出,转载(摘)作者文章的报刊,是在拿“佳丽”、“风尘女子”作文章了。
而乐朋先生的《赖》文,虽对赖昌星的“红楼”作了一些描绘性的揭露,但主旨在解剖远华走私案的成因,并提出应将藏污纳垢的“红楼”作为一件反腐败的活教材。可转载(摘)该文的有些报刊,只盯着文中提到的“数十风尘女子”,在她们身上打歪主意,以“佳丽”、“风尘女子”作为“亮点”,处心积虑地去“炒作”,透出了十足的“俗劲”!
而乐朋先生的“遭遇”,不是个别现象。这几年从报刊上,我不时能看到类似的报道。其中,有的情况比乐朋先生遇到的还要让人恼火:有的做法则十分龌龊:有人竟把古典名著《水浒传》改成《三个女人和一百零五个男人的故事》;把介绍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生平的书,另变标题为《四个最有吸引力的男人》!为了媚俗,不惜亵渎古典名著,亵渎革命导师,可谓挖空心思,实在是少有的恶俗!
不啻“改名”上的媚俗,有的书甚至直接用粗俗不堪的言语来命名。如《北京杂种》、《色欲狂徒》、《淫棍自白》》、《黄土坡的风流娘们》等。有的虽不太“粗”,却也透出了令人生厌的脂粉气。如《说吧,你是我的情人》、《同居的男人要离开》、《很想做一个单亲妈妈》等等。文化领域的媚俗,于此可见一斑。
媚俗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用最能吊起读者胃口的语言,不遗余力地往“性”上渲染,把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化图解成“性”的关系,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媚俗的着眼点,是迎合社会上那种低俗的阅读情趣,寻求最佳“卖点”,谋取更大经济利益。为达到这一目的,某些作者、编者,不顾法律和道德,随意篡改原作标题,使原文变异、主旨歪曲;他们甚至不假思索地使用粗俗低下、脏兮兮的字眼给书取名……简直缺乏起码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
媚俗的危害至少有二:其一,它把人们往猎艳、猎奇的路上引,误导了人;其二,它产生的精神垃圾,严重污染了社会空气,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样一股逆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而动的浊流,在我们今天这个法德并举的国度,是不能容许存在的。从个人角度,我们或许不好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媚俗问题,但起码应有蔑视的态度和抵制行为;而有关的责任部门,就决不能等闲视之了。赵景文(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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