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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院徽被起诉抄袭 此案将在十月底正式开庭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5-09-23



朱岩岳设计的院徽



故宫博物院院徽标识



由于认为故宫博物院采用的院徽抄袭了自己所设计作品的“实质性内容”,安徽工业大学工业设计系教师朱岩岳日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故宫博物院停止使用今年7月18日发布并启用的院徽标识。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朱岩岳介绍说,2004年6月,故宫博物院向社会发出公开征集院徽标识的启事,他在7月见到该启事后,设计出了以“宫”字为基本元素,体现故宫特色、造型上把“宫”字的各笔演化成为矩形结构的院徽标识,并将该设计稿寄送至故宫博物院应征。但故宫博物院最终未采用任何应征标识。

此后,故宫博物院委托北京理想创意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院徽标识。2005年7月18日,故宫博物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院徽标识并正式启用。朱岩岳经对比后认为,故宫博物院启用的院徽标识与他投稿的应征作品在设计说明及具体表达方式上近似,在长宽比、底部平齐、外部线条的粗细及两个口之间的距离等方面基本一致,两件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

朱岩岳认为,该公司和故宫博物院共同侵害了他应征作品的署名权、复制权和修改权。他向法庭正式起诉两单位,请求法庭确认该公司在受托设计故宫博物院院徽标识时抄袭了他应征作品的实质部分,并判令被告故宫博物院停止使用2005年7月18日发布并启用的院徽标识。此外,他还提出了对方向他赔礼道歉和赔偿5万元的要求。
故宫说法:

“宫”字形是公用元素

记者在故宫博物院网站看到,故宫博物院采用的院徽标识设计采用了“宫”字形。网站介绍说,该设计“宫”字的一点取材于“海水江牙”和玉璧的图形元素,意含吉祥如意、源远流长。海水托玉璧,取其珍如拱璧之意,象征故宫博物院拥有并妥善保管100多万件珍贵文物。

朱岩岳认为,故宫博物院委托北京理想创意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是发生在故宫博物院收到原告的应征作品之后,该公司的设计人员也承认在其设计过程中故宫博物院提出过许多修改意见。

记者了解到,朱岩岳在起诉前曾向故宫博物院就此事进行沟通。故宫博物院办公室表示,以“宫”字形为基础设计的方案,只要是设计人独立创作,不构成侵权。“因为‘宫’字作为汉字是公用元素,在征集方案中有相当比例的作品是以‘宫’字为基本要件的,但都进行了不同的变形特点,各有特点。”

记者就此联系到故宫博物院办公室冯主任,他向记者确认,他们确实已经收到朱岩岳的投稿作品并登记在册,就朱岩岳的质疑,他们也专门致函说明,专业设计公司接受委托进行的创作是独立创作,不存在侵权问题。他向记者表示,院徽正式向外界公布以后,就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有很多人说该院徽和自己的作品有相似之处,“那就法庭上见。”据悉,此案将在10月底正式开庭。(记者 张守刚)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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