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启动二○○五年度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5-04-28]
近日,国家文物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化局)、文管会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度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文物局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自4月20日起开展2005年度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指南(2004—2005)》、《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汇编
(1990—2004)》、《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流程》印发给有关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按去年全国文物局长工作会议、去年全国文物保护科技工作会议确立的文物保护科技发展总体思路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0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二、课题的申报要着眼于推进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整体创新能力,以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鼓励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技术创新,提倡研究中加强多学科交叉和技术集成。围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指南(2004—2005)》,开展自由探索性课题。重点支持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应用技术的研发与科研成果推广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各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要认真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把关,切实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保证课题申报质量,切勿盲目追求申报数量。
三、此次课题申报,国家文物局对课题的补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课题经费总额不受限制,鼓励课题自筹经费。所报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需符合《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承担一项,所从事的课题尚未完成,不得申报新课题。课题组成员承担的课题不超过2项。凡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禁止同一课题多头申报。
四、各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文物研究所为本次申报工作组织单位,各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单位课题申请书的审核推荐工作;中国文物研究所负责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有关单位课题申请书的审核推荐工作。各组织单位要对所报课题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等方面,并签署明确意见。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课题申报、评审、立项的组织工作。
五、本年度课题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该通知及附件均同时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技平台(网址:www.chst.cn,以下简称科技平台)上发布,申报者可直接上网查询和下载。请各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申请人认真阅读《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流程》,做好申报工作。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课题申请单位及申请人登录科技平台,点击“课题申报”,按所列程序进行注册、填报;
(二)课题组织单位在网上对课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于7月10日前报送课题办;
(三)课题办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函审,结果将于7月20日前在科技平台上予以公布;
(四)通过函审的申报课题,根据专家函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打印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经报课题承担单位和组织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于8月10日前寄至课题办;
(五)课题立项专家评审会由国家文物局组织召开,具体时间另行安排。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平台上公示,公示期15天。
六、其他事项
受理单位: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杨朝权 刁道胜
联系电话:(010)84631969 6555160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 文博大厦1203室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ktb@sac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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