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祁门县发现明代《申明乡约碑》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5-03-03]
最近,安徽省祁门县彭龙村发现一块明代祁门县衙立的《申明乡约碑》,引起专家学者广泛关注。《申明乡约碑》立石于大明嘉靖五年四月十二日(1526),为“徽州府祁门县为申明乡约以敦风化事抄蒙”,碑文指出“洪武礼制,每里建里社坛……嘉靖五年二月起,每遇春秋贰社,出办猪羊祭品,依贰书,写祭文,率领一里人户致祭……照依乡约事宜置立簿籍,或善或恶者各书一籍,每月朔一会,务在劝里仰善惩恶兴礼恤患以厚风俗……立社学,设教读以训童蒙,建社仓,积粟谷以备四荒。”祁门县的《申明乡约碑》,实际上就是宗族和县一级政权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厉行道德教化的一个重要举措。这说明宗族在管理基层公共事务与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其他组织所难以发挥的重要作用。说明在明代中期,徽州宗族利用乡约,用以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履行教化义务,在徽州各地发挥了基层教化的功能。祁门乡约碑的发现弥补了以往文书、文献中的很多不足,甚至是残缺的问题。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卞利教授说,关于徽州的乡约问题,过去一直把岩寺乡约当作是徽州最早的乡约。这次《申明乡约碑》,则以雄辩的史实,把徽州实行乡约的时间提早到了明代嘉靖五年,这是迄今所知任何徽州文献中所没有的明确记载。该碑刻的发现,实际上填补了徽州乡约研究中的一大空白,而且过去从未被徽学研究者发现或使用过,其学术价值是显而易见的。目前,该碑在文化部门的协助下,已被村民们妥善保管。 (陈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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