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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评审工艺美术“大师”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5-02-22

 
  2004年的最后一天,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签署第94号政府令,《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工艺美术珍品、技艺可申请认定保护,而工艺美术工作者可申请“大师”称号。凡获得中国和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专家技术人员,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

  根据《规定》,本省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手工艺品和技艺均可向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为本省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传统工艺美术中属于技艺创新、工艺精湛的稀有作品可申请认定为本省工艺美术珍品;长期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制作,且技艺精湛,成就卓越,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工艺美术设计、制作者则可申请认定为本省工艺美术大师。

  据了解,我省工艺美术大师每四年评审一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本省工艺美术大师的,由省工艺美术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授予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来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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