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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掘明代宝船厂遗址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5-01-07



●清理了六作塘揭露造船基础遗迹三十四处出土各类文物千余件南京明代宝船厂遗址是国内目前保存面积最大的古代造船遗址。遗址位于南京市区西北部的中保村,西临长江。由于船厂的存在,自古以来,当地一直被称为“宝船厂”。根据明代《龙江船厂志》、《武备志》以及《明史》等文献记载综合分析,宝船厂创建于明朝永乐初期,是专门为郑和下西洋出访各国所兴建的大型官办造船基地,郑和船队中很大一部分船只由该厂负责建造。至20世纪70年代末期,当地尚余7条造船用的船坞,依次被称为一作至七作塘。其后由于各种原因,有4条作塘陆续遭到填埋,只有四、五、六3条作塘得以基本保存至今。目前,遗址西距长江约350米,东抵漓江路,北临定淮门大街,南临草场门大街。3条作塘呈东北—西南走向,由北向南依次平行排列,方向均为北偏东62°。

本报讯 为配合南京宝船遗址公园的建设,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从去年8月—今年7月,南京市博物馆对明代宝船厂遗址中的“六作塘”(造船船坞)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共清理、发掘面积19200平方米,在作塘底部清理出造船基础遗迹34处,出土木、铁、石、砖、棕、陶瓷等各类珍贵文物1000余件。
发掘表明:六作塘是一处设计严密、布局有序、曾经极为繁忙的造船场所。清理出的34处造船基础遗迹均坐落于塘底中心线上,除一处外,皆与两侧堤岸垂直。相邻两遗迹之间,最近的相隔不足1米,最远的相距也仅有30米。根据结构的不同,初步将其分为3类:
第一类:其特点是由竖立的木桩围成一圈,大部分围成长方形,少数围成椭圆形或近“8”字形。圈内,在生土之上大多铺设厚度为20—40厘米的红色或绿色的砂石土层;有的则利用较长的木料一排排横铺于地表之上。初步分析,其作用可能是为了在滑软、潮湿的塘底铺垫出较为坚实、干燥的工作面。这种类型数量最多,约占所有34处遗迹中的70%。
第二类:层层叠架是其主要特点。以3号遗迹为例:其最底层为密集的底桩,用直径8—15厘米的木桩笔直地打入生土约1.1米深处,其上铺设厚约30厘米的绿色砂土,在绿色砂土层之上,首先南北纵向铺设2根长约6、直径约0.16米的大木;在其上又东西横向铺设8根长4—5、直径0.16—0.2米的大木;最上部残存一根长达7、直径0.18米的大木,南北纵向排列。可见,这是一处层层叠架,多达4层的造船遗迹的基础。
第三类遗迹的主要特点是主框架以榫卯方式结构而成。以24号遗迹为例:它南北长10.7、东西宽3.9米,平面呈“日”字型——这个“日”字形框架即是通过榫卯结构连接而成的。框架所用木料都经过较为细致的加工,光滑、规整。在框架内侧,一圈竖立的木桩紧贴着边框围成长方形,两者之间还插有一层竹席。框架内的地层堆积有3层:首层为厚约10厘米的红砂土,其下为厚约42厘米的绿砂土,最下面是松软的生土层。该遗迹底部也打有密集的底桩,排列方式为一排竖桩间隔一排横桩,竖桩直径5—12厘米,打入生土约1.2米,横桩直径8—15厘米。
在所有3类遗迹中,第二、三类遗迹绝大部分有底桩,第一类遗迹中一部分也发现有底桩。据《营造法式》、《行水金鉴》等文献的记载,在松软的地基上修建桥梁、水坝、涵洞时,必须要在底层打入木橛,方能承重,这些木橛被称为“地钉”。宝船厂遗址此次发现的大量底桩即是“地钉”这一做法的实例。
发掘表明:六作塘两侧堤岸的横截面皆呈梯形,上底宽约33、下底宽约60米,以缓坡形式延伸至塘底,坡度为12°;而六作塘的横截面则呈上大下小的倒梯形,上口宽44、下底仅宽12—15米。
发掘出土的千余件文物绝大部分出土于塘内,从质地上看,有木、铁、棕、石、砖、陶瓷等类别,从其用途上划分,则主要有3类:
一是船用构件。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各种形状的船板,在很多船板的正面和侧面,凿有方形或圆形的钉孔,用以穿钉;有的船板由多块板材拼接而成,接缝处用两头尖的枣核形钉钉接,并用灰白色的油泥加上麻丝抹缝;有的船板上带有精美的雕花装饰;有的船板残存红、蓝、黑等颜色的油漆;有的船板刻有文字记号,如一块船板上分2列刻有“左边尾上/二”的字样,标明了这块船板在船上的安装位置。
此类文物中,最重要的发现是出土了2根保存基本完好的舵杆,分别出土于六作塘的中段和东段。2根舵杆的型制相同,均为方头扁尾,头部带有2个长方形斜穿孔,用以安装舵牙;尾部凿有3个长方形浅槽,用以安装舵叶。木质沉实,木色黝黑,长度分别为10.1和11米。它们的型制和长度是推算船只型制与规模的重要参考依据。1957年,在六作塘中曾经出土过一根长11.03米的舵杆,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此次,在同一条作塘再次出土2根舵杆,反映出六作塘以及整个宝船厂当时的造船规模。
在塘中出土了近百枚经打制而成的石球,直径从3—12厘米不等,其用途可能是船上火炮所用的炮弹,也可能是船上的压舱石。
另外,在遗址公园施工过程中,在遗址内已被填埋的部分出土了四爪铁锚一只,高1.5米,下端分成四叉,上、下各有一只铁环。
第二类是造船使用的各种工具和用具。包括铁制的斧、凿、锯、锉、钻、锥、刀;长钉、短钉、钯钉、枣核钉等各式铁钉;木制的锤、桨、夯、刮刀、“T”型撑;以及用于填补船缝的油泥坨等。在一只木棰的棰头以及木夯上分别发现有“官”字铭文,证明了宝船厂官办官营的性质。
在塘底中段出土了一根木尺,背后刻有“魏家琴记”四字铭文,木尺的长度与明代工部尺的长度基本一致。这把木尺应为明代造船工匠实际使用工尺,为了解明代的度量制度,尤其是深入探索郑和宝船的尺度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塘内出土了大量的棕绳,直径从1.5—11厘米不等,最粗的棕绳由上百股小索绞合而成,坚固而致密。
塘内出土了大量青、白、青花瓷质地的碗、盏、杯,碟等器具,不少器底带有姓氏的墨书痕迹,应为当时造船工人使用的日常器皿,但部分瓷器上残留有油泥的痕迹,说明也被当作工具使用。另外,还发掘出不少陶质韩瓶,既有可能是盛水器,也有可能是宝船上使用的火药罐。
第三类是造船设施构件,它们大都是从各种造船遗迹上散落下的。主要是各种木桩、木柱和木板。木桩的形状较多,既有原木制作的圆形桩,也有原木劈开后形成的半圆、三角形桩,还有不少是由废弃的船板改造而成的木桩。
在不少木桩、木柱上发现有铭文,铭文的制作包括了刀刻、烙烧、墨书等多种方法,其内容多为数字编号和尺寸。如在一根木桩上就刻有“五万八千五百四十三号O一尺三寸Ⅰ一丈九尺”的字样,其中“O”表示直径,“Ⅰ”表示长度。明代李昭祥《龙江船厂志·会支物料条》记载:“就将根数、围长、丈尺核实开报,……委官并提举司对验相同,方许印烙支出。”木桩上刻写的文字与文献记载完全相符,证明了当时宝船厂对原材料的使用有着相当严格的管理制度。
另外,在塘中还出土了水车龙骨残件,这是当时放船进出船坞,筑坝抽水必须使用的设备。
船坞遗址是国内外考古实践中的“冷门”,可资借鉴的先例很少,通过宝船厂六作塘这样的大型船坞遗址进行考古发掘,为今后开展类似的考古工作摸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目前,南京市博物馆正在对发掘成果加紧进行资料整理,力争为即将到来的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献上一份厚礼。

(华国荣 祁海宁 骆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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