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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韩美林要打一元钱著作权官司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5-01-05


知名画家韩美林要打一元钱官司,目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1月27日正式开庭。

韩美林近日对山东济南格瑞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山东省人文艺术联合开发公司以及其昔日同学姜振民提起诉讼,认为不久前安放在济南经一路的两组十二生肖石刻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在媒体上公开道歉、销毁石刻,并提出一元钱象征性索赔数额。

韩美林街头石刻非己作

2004年10月24日,济南历下园林局对外宣布:将在经一路的历黄路段和绿化段内安放两组十二生肖石刻,石刻上的十二生肖由“艺术大师韩美林制作设计”。

石刻在去年11月初正式安放,消息传到北京后,11月11日据韩美林赴现场核实后表示:“没有刻造过十二生肖石刻。”

该石刻是济南市历下区园林局投资控股的济南格瑞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从山东省人文艺术联合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后安放的,后者是制作方,而石刻的原图形则系曲阜远东职业学院美术系主任姜振民提供的。

原告律师越权转让造成侵权

韩美林的律师陈丽华说,1997年,韩美林曾通过协议方式将十二生肖画盘的著作权转让给姜振民,并强调“独此一家”。陈律师认为,根据该协议约定,姜振民可对该画盘进行向贵重材料转化的复制,但并未获得对原作品的修改权和保护著作完整权,“独此一家”的含义是,该作品的著作权除姜使用外,姜不得再次转让他人。济南街头十二生肖石刻是姜振民越权转让了韩美林的原作设计制作出来的,侵犯了韩美林的著作权。

制作方准备公开道歉

记者联系到山东济南格瑞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据该公司执行董事李彦表示,目前不想对此事发表太多意见,已经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做好出庭的准备。

制作方山东省人文艺术联合开发公司执行董事王勇则表示,不愿和韩美林对簿公堂,除了不能接受承担韩的代理律师陈丽华来济南的全部费用外,对于韩提出的其他要求基本能够接受。他说,目前已经和格瑞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进行协商,打算更换石刻造型,采用其他画家的作品。而且正在联系媒体,准备公开道歉。

记者想就此案对姜振民进行采访,但他的手机一直关机。

“一元钱索赔”意在引发重视著作权

当记者问韩的律师陈丽华,索赔一元钱是否会有“炒作之嫌”,陈律师回答:“之所以索赔一元钱,除了不想对昔日同学经济上有所要求,主要是想在客观上引起人们对著作权维权的更多关注,从而唤醒社会对艺术、对艺术家的尊重。而且我们至今不排除在法院主持下协商解决纠纷。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孙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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