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义旧址年内移交文物部门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4-10-23]
记者10月18日获悉,位于广州起义路200号之一的广州起义旧址纪念馆将于今年年内正式“完整”。广州市公安局近日向市文物部门提出移交广州起义旧址的北楼和拘留所,目前双方就移交细节问题正在协商中。据透露,移交后,广州起义旧址纪念馆将进行大维修,以全新的面貌呈现在市民面前。
旧址曾建“东方巴黎公社”
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州工农兵起义,攻克了当时该处的国民党广东省会公安局,并在此建立广州苏维埃政府。这个红色政权尽管仅存在了三天,但却是中国大城市里建立的第一个苏维埃政府,因此被誉为“东方巴黎公社”。参加广州起义的叶剑英曾在此题词“广州公社旧址”。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后,国民党广东省会公安局为新成立的广州市人民政府所接管,并在原址成立了广州市公安局。1961年3月,国务院公布广州公社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各方面的要求下,1987年,广州市公安局移交了旧址的南楼、中楼及门楼等建筑给文物部门,由政府拨专款进行维修,并按原貌恢复,广州起义旧址纪念馆正式成立。由于当时市公安局办公场所有限,旧址的北楼及拘留所此后仍为市公安局使用,直到市公安局110联动指挥中心去年建成使用。
移交后将进行大维修
此次市公安局即将正式移交的北楼,为当时工农红军指挥部。工农红军指挥部总指挥叶挺、副总指挥叶剑英等领导人曾在此办公。在北楼后的一栋两层混合结构建筑则是当时苏维埃政府扣押反动人员的拘留所。
如今,北楼和拘留所已是人去楼空。据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广州起义旧址纪念馆移交后,将按原貌进行大规模设计维修,并有望成为广东省爱国主义教育的一大“红色景区”。
来自:南方都市报
注:凡注明“中艺网”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须转载图片请保留“中艺网”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艺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