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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宗谱千元贱卖 王羲之宗谱贱卖又反悔?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4-03-27
昨天上午9点20分,该案在江宁区禄口法庭开始审理,但王浩作为第一被告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由于王浩与债主李林是如何认识的、宗谱为何被卖等问题不属于本案法庭调查的内容,记者通过庭后采访其婶婶汤家飞才获悉原委。

据汤家飞告诉记者,早些年,王浩的父母就离了婚,王浩随父亲生活,两年前王浩才满18岁,就成天在外游荡而不回家。其后,贪玩的王浩遇到了对收藏感兴趣的李林,2002年11月17日,王浩偷偷将其爷爷珍藏的24本王氏宗谱转让给李林,而暂收了李林500元,对于这一转让行为,王浩还立下字据。时隔2个月,王浩又向李林拿了500元。就这样,珍贵的24本王羲之宗谱以1000元的代价易主。

宗谱失踪 急忙追讨

“这宗谱是祖传之宝,我父亲只是在每年六月初六才拿出来晒一次,但就算晒谱也不让我们看一眼。”汤家飞的丈夫、王浩的亲叔叔王先胜告诉记者:“去年准备晒谱时,我父亲突然发现宗谱神秘失踪,他急得快要自杀了。我们赶紧多方打听,才获悉宗谱被王浩偷卖给李林了,于是我妻子在王浩的陪同下,带着1000元去赎。岂料,李林除了要回1000元,还索要2000元的宗谱保管费,否则就不还。为了平息矛盾,王浩写下了欠款2000元的协议,并答应于2003年12月10日前还清,我妻子在李林的一再要求下,无奈作了这一协议的担保人,这样才把24本宗谱拿回来了。”

分歧太大 调解失败

王先胜说:“王浩可能意识到自己犯了错,所以在宗谱重归后,就一直逗留在南京市区,我们至今都找不到他。”由于到期债务未能得到偿还,李林于今年2月10日将王浩及汤家飞一起告上法院。在昨天的庭审中,李林及其律师认为,关于王氏宗谱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当时王浩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汤家飞认为,王氏宗谱不是王浩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整个家族,王浩没有权利处理宗谱,因此买卖合同理应无效,同样作为买卖合同附属的担保合同也应当无效。至于李林要求偿付的2000元宗谱保管费,汤认为她们没有委托李林保管宗谱,何谈补偿保管费一说?

虽然原被告双方均同意法庭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致使调解失败。

王氏宗谱 颇具价值

据王先胜介绍,他们家珍藏的王氏宗谱是从王羲之第三个儿子开始记起,截至王波已经是第77代了。宗谱装在一个箱子里,全用毛笔书写在宣纸上,字迹清晰。宗谱记载了700多年间王氏家族的传代、迁徙等情况,书中有王氏列祖列宗在历代朝廷做官者的画像和官位以及所做的贡献,并注明了他们死后的墓葬地点。

汤家飞告诉记者,王氏宗谱对研究中国古代历史、地理、人文等有很高的价值。(记者 宗一多 杨帆) 稿件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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