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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就文物建筑保护政策检讨征询公众意见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4-02-21
  (记者陶社兰)应否保护整条街道或整个地区?市民将就三个主要课题向官方提供咨询意见。港府十八日发表有关文物建筑保护政策检讨的文件,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在十八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现行的《古物及古迹条例》运作至今接近三十年,有很多不足,是时候省视过去的工作,并考虑今后的路向。政府需要一 套清晰的政策,以界定如何甄选文物建筑予以保护。也有必要制订一套全盘及有系统的措施,以挑选一些具保留价值的文物建筑,并予以保护。

  截至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香港共有七十八项法定古迹,其中六十项为建筑物,十八项为石刻、炮台及考古遗址等。在六十座建筑物中,二十八座为政府建筑物,包括立法会大楼、礼宾府、旧三军司令官邸、终审法院大楼、中区警署等,这些建筑物均位于中区黄金地段。非政府拥有的古迹主要为宗教建筑物、校舍或宗族产业。《古物及古迹条例》载以条文,可让政府向拥有人提供财政资助,以协助维修有关建筑物。这是目前鼓励拥有人同意政府宣布其物业为古迹的主要方法。

  据知,咨询文件的重点为文物建筑保护的宏观政策目标、原则和策略。咨询文件撮要地指出几项政策检讨的主要课题,包括:一,应保护哪些文物建筑?应否只保护“砖头灰泥”(即建筑物),抑或还有其它东西,例如集体记忆?市民可以怎样参与保护工作?二,怎样保护文物建筑?应否采用不同的保护方法,使有关工作有较大的弹性以切合不同的需要?应否保护整条街道或整个地区,以保留那份特色?如何更好地活化再利用文物建筑?三,在衡量过其它社会需要之后,愿意付出多少钱以保护文物建筑?是否愿意承担放弃文物建筑保护的代价?在文物建筑保护的代价与效益之间,如何取得平衡?由谁承担?由谁决定?

  何志平说,香港城市化发展空前快速,地价昂贵,令文物建筑保护工作倍加困难。现阶段,政府就宏观政策事项咨询公众。下阶段,将制定具体建议推行方案,再行咨询。完来源:中新社【编辑:水瓶鱼】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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