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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古建筑昨起上市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2-09-09
    江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鼓励国内外个人或组织维修、置换、购买、资助苏州古建筑,以此借助社会及个人力量保护这些散落在苏州小巷中熠熠生辉的历史古迹,使其不致湮没。该条例昨起正式实施。这就是说,苏州的古建筑从此可以出售了。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公房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苏州的古建筑基本是清代建筑,最早的是康熙年间的,一般的也有100多年历史。这些民居外观简洁,在高低错落、粉墙黛瓦之中,多有着精美的内部装饰,砖雕、木雕非常文雅,是吴文化内涵的深刻反映。

  1982年,苏州文物部门对全市进行了一个大规模的文物普查,将一些尚不能评定为文物却具有保护价值的古宅、古桥、古祠堂、古庙宇、古城墙等等260余处归属为控制保护建筑。这是对苏州大批历史遗存的总结和归纳,这个概念下的古建筑大多够不上文物的层次,苏州目前可出售给个人或国内外团体的古民居,正是指此。

  目前苏州拥有数量仅次于北京的地面古建筑。但这个让人自豪的事实却让苏州倍感沉重。苏州所用的“控保建筑”头衔,仅能保证其不被拆除,却不能给其带来实质性修缮。这实在是苏州无奈而心痛之处。

  据介绍,一处1000多平方米的古建筑,较好地修复保护每平方米约需1000元,就是一百万元;如果请工匠重新雕花,每平方米要花2000多元。而在居民杂居的古宅中,每搬迁一户面积在四五十平方米的住户要十万元。事实上,房管部门根本拿不出这笔钱。

  苏州目前有35处急待抢修的控保建筑,包括玉涵堂、雕花楼、潮州会馆、唐寅祠、万氏花园、陶氏宅园、费仲深故居等具有相当历史价值的古宅,根据初步的测算,这项抢修需保护维修经费1.5亿元,靠政府每年300万元的维修经费,简直是杯水车薪。

  由此可见,仅靠政府投入来保护遍地皆是的历史遗存显然不现实。于是,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便“水到渠成”了。

  将古宅推向市场的最终目的是力图将这些遗存世世代代保留下来,作为解读苏州古城的密码。此举的好处是,重金买来的古建筑,业主自己会维修,而政府从中获得的资金亦可投入其他古建筑的维修保护。古宅最终私有或以何种状态存在,在这个目的前都是小问题。

  实际上,苏州古宅的试探性操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功。2002年空关了近7年的桃坞别院即费氏老宅出售给一位姓许的台湾古董商,价格在1000万元以上。桃坞别院现保存完好,建筑气宇轩昂,雕刻精美,还有一曲形花园。而曾是袁学澜故居的官太尉17号“双塔影园”,在苏州沧浪房地产公司的手中整修一新后,标价400万美元出售,一时引来不少客商前来洽谈。

  由于“有效保护”的延续取决于古民居新主人,故双向选择在这场“交易”中显得特别重要。负责出售桃坞别院的苏州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说,他们对业主的要求是,有经济实力购买并定期维修、有文化素养、热爱古建筑、懂其深厚内涵并有保护责任感。

  目前,咨询苏州古建筑交易情况的人很多。对此,苏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称,虽然《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作为一个地方性法规已经出台,但其配套政策还不是很完备。目前对古建筑还没有一个规范的评估体系,所以不好定价。古建筑里的居民动迁的费用问题也不太明确。此外,条例中规定这些古建筑房屋的式样、构建都不得私自改动,一些价值比较高的构件不能拆下来拿去买卖,投资者对这些规定也需要一个逐渐了解的过程。因此,他们管辖的150多处古建筑的买卖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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