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8月11日电 (高康迪)兰州市公安局披露,近日,该局刑警支队二大队接指令,协助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刑警大队侦破一起文物倒卖案件。
接到指令后,刑警支队二大队立即全力配合山西警方,经前期了解案情得知,该案件系系列倒卖文物案件,文物已经多层卖家倒手后最终卖至兰州市某人手中。
经前期侦查,确定文物类型后,于次日赶赴文物可能藏匿的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
经过现场搜查,最终在购买人所租仓库角落处将该涉案文物找到。
经警方办案人员和相关专家鉴定,涉案文物系西周晚期青铜器,文物名称为“鉴盆”。
目前,物证移交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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