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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美林声明:《雅廉居收藏》收录韩美林作品为赝品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9-04-22



  2019年4月19日,艺术家韩美林委托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发出声明:由中国文学艺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公开出版发行,由赵廉洁策划、主编的出版物《雅廉居收藏》,其中收录了韩美林的部分书法、绘画、雕塑、陶艺及印染作品,均非韩美林先生创作,为赝品。

  声明原文如下:

  律师声明

  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韩美林先生的委托,指派陈丽华律师(执业证号码:1101199611601236)就中国文学艺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图书《雅廉居收藏》事宜,郑重发表如下声明:

  近日,韩美林先生获悉,赵廉洁策划、主编了《雅廉居收藏》(其中收录的所谓韩美林先生创作的部分书法、绘画、雕塑、陶艺及印染作品均非韩美林先生创作,为赝品),并委托中国文学艺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公开出版发行,国际书号为ISBN 978-988-12694-1-6,版次为2017年12月第2版,印数为500册,定价为280元港币。

  就上述事宜,韩美林先生现正式委托本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韩美林先生对赵廉洁将假冒其署名的“作品”进行汇编并出版图书《雅廉居收藏》一事并不知情,其从未授权赵廉洁先生对其创作的任何作品进行整理、汇编及出版。

  2、该出版物中收纳的作品均非韩美林先生原作,为第三方临摹或仿制的复制品,属侵权作品。

  3、该出版物中刊载未经许可的韩美林先生及其夫人周建萍的照片并不意味着该出版物中的赝品已经获得韩美林先生的认可,在此,提醒藏家和艺术爱好者关注,避免因该刊物的误导给藏家及艺术爱好者造成损失。

  4、与该出版物有关的一切问题及由此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该出版物因被有关部门最终认定为非法出版物或因存在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权等内容而引发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概与韩美林先生无关,韩美林先生将保留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丽华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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