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人要送礼为由,权某让同行陈某将一副标价80万元的于右任六尺对联拿到指定地点,在陈某等待买受人打款时,权某和这副对联不见了踪影。
后来,权某称,2015年陈某销售的一幅画有假,现陈某退钱才会将于右任对联还给他。
同行“设局”“拿走”字画
说起2月23日的遭遇,在西安书画界闯荡十多年的书画商陈某称,第一次遇到同行“设局”的事。
据其称,2月22日上午,权某发来微信,称有人要送礼看上了他店铺里的于右任六尺对联,经协商以80万元价格出售,承诺事成之后给权某两万元中介费。2月23日下午2时许,约定在权某家交易。权某拿到这副对联后,让陈某到楼下银行,称买受人在银行打款交割,但陈某下去后并未发现买受人。再返回时,权某及这副对联不见踪影。后来,权某称,2015年,陈某兑换给他的一张画有假,现在除非退钱,才会将对联还给他。当日下午4时许,陈某向高新路派出所报警。
当事人称3年前对方售出的画有假
“我现在只能采取这种办法来维护权益。”3月25日下午2时,权某接受华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15年,因在国外留学的女儿急需用钱,将两幅价值192万元《荷花》委托陈某代卖,不久陈某称买家只出100万元。交割时陈某称买受人提出用50万元现金以及一幅大家山水画来兑换他这两幅《荷花》。事后才知,这两幅价值192万元的《荷花》,是陈某买走的。
“《荷花》卖便宜了我认了,但陈某给的这幅大家山水画有问题,我就得讨个说法!”权某称,今年春节前,有朋友看到这幅大家山水画后称画有问题,经鉴定确实有假。于是决定拿走陈某这副于右任六尺对联,通过交换方式让陈某退还当时兑换这幅大家山水画的钱。
一幅山水画三年后发现有假?
对权某声称2015年,其所给的大家山水画有假的问题,陈某连称“冤枉”,据其称,当时交割兑换是双方同意的,而且这幅当时作价50万元的大家山水画,其大家家属鉴定为真迹并题跋。权某拿到这幅大家山水画之后一个月,以90万元~150万元的价格参与了大家山水画的北京专场拍卖,而且还出现在全国多个展场内,甚至作为镇店之宝喷绘在墙面上。
陈某质问,前几年市场书画市场行情较好,权某为何不提出画有问题,为何三年之后才说呢?而且权某现在手里这幅大家山水画,根本就不是自己当年兑换的那幅。
针对华商报记者问及为何上了专场拍卖会没有发现画有假的疑问,权某称,这幅画经过了拍卖但流拍了,而拍卖公司对书画的真伪并未要求。现在才找,是因对陈某过于信任,直到今年春节才发现画有问题。
辖区警方称不予立案
陈某报警后,3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陈某被诈骗案,经过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
3月25日中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公安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该所值班所长表示,负责案件的刑侦所长和办案民警休息。记者拨打该所刑侦所长王某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称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判断本案侵占人是否涉嫌犯罪,关键看侵占人起初是否有购买的意思。
如果侵占人起初有购买的意思,为购买又用哄骗的方式,使受害人(字画所有人)产生错误认识交付字画,侵占者将画拿走又拒不返还的,则构成民事欺诈;如果侵占人起初就没有购买的意思,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诱骗的方式获取字画并拒不返还,且数额高达80万元,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的情形,侵占人则涉嫌诈骗罪。
他建议,本案中的受害人,如对《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业内人士称买到赝品只能自认倒霉
3月25日,针对权某和陈某之间兑换书画所引起的风波,长期经营书画的吴先生表示,书画买卖考验的是买家眼力,一旦打眼只能自认倒霉,这是圈里的行规。除非卖家有承诺,但也是在一个时间内,而非三年五载之后再找上门翻旧账。
注:凡注明“中艺网”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须转载图片请保留“中艺网”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艺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