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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文保中心违规出借资质被通报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6-05-19
国家文物局官网昨日通报称,由于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在嘉峪关长城保护维修工程中,违规出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并非法获利,暂停该中心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一年并通报全国。
  2015年10月,国家文物局收到河北省审计厅关于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违规出借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一事的《审计移送处理书》,通报该厅在对河北省文物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2013年8月违规出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给嘉峪关市恒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用于甘肃省嘉峪关长城保护维修工程投标,中标后收取合同金额3%的技术服务费。
  国家文物局随即要求河北省文物局进一步核实、调查相关情况。河北省文物局经调查,确认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出借资质证书一事属实,该中心对此已经承认。鉴于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出借资质证书一事经审计部门审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相关规定,暂停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一年,责令河北省文物局督促该中心作出深刻检查并认真整改。同时将此事通报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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