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赵汝珍为鉴定界名流大佬。他的《古玩指南》自从1942年刋行面世后,一时洛阳纸贵,被誉为是近代文物书画鉴定相对最权威的著述。其价值大约等同于书法界祝嘉翁40年代出版的《书学史》。但祝嘉著述之前有康有为、有《东方杂志》与沙孟海《近三百年书学》、有于右任《草书月刊》、有四十年代重庆的《书学》祝嘉的系统性当然有可圈可点之处;但既然同时代有不少重量级成果,他的开创性与权威性自然不那么突出。而赵汝珍《古玩指南》问世之前,文物书画鉴定还没有像样的理论著述更没有与现代学术挂钩更没有学科意识,它在本质上还只是一个实践过程,不需要太完整的理论,于是赵汝珍已初具学科雏形的著作一出世,无有匹敌者,自然成为这个时代几十年间的标志性成果了。
赵汝珍本是一个古玩商,开办“萃珍斋”古董店,在琉璃厂生活了几十年,虽非一代鉴定大师收藏大匠,但在行内拥有足够影响,而且笔勤腿勤,自《古玩指南》后,又出版了《古玩指南续编》《古董辨疑》,这一系列的著述,虽然还不完全是鉴定收藏界的纯学术立场,但却已经清晰地划出了一个现代学术的边界:有结构分明的学科内容,又有讲求逻辑论证的著述方法,在古典式的札记条目体例盛行的鉴定收藏界,的确令人耳目一新。
《古玩指南》论民国书画市场的行规,有如下一些要领,在当时被奉为金科玉律,即使今天看来,仍然颇具参考价值。尤其对初入行者而言,这些基础知识也是不可或缺的:
画贵于书,以繁难简易之不同,非真值也。
书价以正书为标准:如右军草书百字乃敌一行行书,三行行书乃敌一行正书。其余以篇论,不以字数计也。今则以字之大小分,而以件论值矣。
画则以山水为上,人物小者次之,花鸟竹石又次之,走兽虫鱼又其下。
立幅优于横幅,纸本优于绢本,绫本最下。
立幅尺寸,高以四尺,宽以二尺为适宜,太大太小则不值钱矣。横幅五尺以内者,为横批;五尺以外者,为手卷。手卷长以一丈为合格,愈长价愈高。册页以八开为足数。愈多愈妙。屏条以四条为起码,十六条为终数,太多则无法悬挂矣。册页、屏条皆为偶数,有不足数者,称为“失群”。
此外则时代有先后、名头有大小,即一人之墨迹,有繁简之异,精粗之别,汗污受潮,损伤残缺;精神完整、干净漂亮皆为决定价值之标准。
题字愈多愈佳,一行字谓为“一炷香”,名人题跋,谓之“帮手”,书画著录,收藏印鉴,皆甚重要。
如果不考虑故宫与各大博物馆的收购,只是限于民间的、市场的书画交易行为,则这些行规都是买卖双方互相遵守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其实退一万步讲,即使是博物馆级文物,除非互换或调拨,一般在市场民间收购行为如故宫周边古玩店的交易或类似“东北货”的收购,也不外乎上述的游戏规则。从引出原文的这些字里行间,大概可以断定赵汝珍只是个粗通文墨的商贾,读书并不多,他有在琉璃厂“萃珍斋”门店投身实践即通过大量看货、收货、卖货获得的第一手经验,但当时琉璃厂这样的人物甚多,而且生意超过他规模的比比皆是,但却都未有他的眼(多看)、手(多记)、腿(多跑)的勤快,尤其是每遇必记,积少成多、集腋成裘,遂成就了他在收藏界的一世英名。据他自己在《古玩指南》再版自序中写道:“本编自(1942)9月23日第一版刊世时印出500部,未兼旬即售罄”。令他大为惊诧,私意以为这应该归因于“汇论古玩,从无专书,用抛砖引玉方法诱起考古大家之注意,本编仅为引子,是非美恶固无重大关系”。“从无专书”使他无意中得风气之先,著述遍行海内外,但更重要的一个要素,是他著述时并无“考古大家”的学究式立场,比如我们上引的这些行规,操作性极强,但却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都这么做,几百年做下来,约定俗成,也就成了行业潜规则,虽无明文告示,人人皆得而奉之,遂与市场沉浮休戚与共,息息相通。试想如果学问高贵如“考古大家”出手,色色都须讲论证论据,文献引注,则市场读不懂专业内容,岂能有“兼旬售罄”风行天下之潮流乎?
于是《古玩指南》在1942年有再版、三版之传印,又于1943年有《古玩指南续编》之纂,不胫而行天下。其实何止是占有当时的天下,即在70多年以后的今天,各大出版社为盈利蜂拥而上,以旧翻新,把赵汝珍《古玩指南》拿来或整本翻印或分拆做插图本新书,以我所寓目,各种版本不下20余家。试想想,如果不切合大众口味,卖得不好,怎会有那么多出版商效飞蛾扑火之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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