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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雅贿画皮 让贪腐无处遁形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5-09-30
7月23日,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案一审宣判,其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受贿所得 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部分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他多年积攒下的书画、玉器等贵重物品,如今打包成几大箱,存放在检察机关监管涉案款物的专门场所, 随主人的梦想一起沉寂。(网易新闻)

  以艺术品进行贿赂的现象在中国古已有之,并被冠上“雅贿”的名号。由“雅玩”而造就“雅贿”,中国官场有其由来已久的“潜规则”。近年来,落马 官员的受贿清单中时常可见齐白石、范曾、启功等大家的大量“雅品”。“贪”乃红尘俗人对某事物近乎偏执的喜爱,纵披 “雅”之画皮,也难脱其“俗”之本质。

  所谓“雅贿”,字面意义即是“优雅式贿赂”。行贿者一改以往送真金白银、香车豪宅等“俗法”,投部分官员所好,搜罗玉器、瓷器和名人字画,把俗 世贪念下的钱权交易,粉饰得如同闻弦歌而知雅意的至善之交。古人打着风雅大旗,藉以在仕途或“钱途”上平步青云;今人披着“雅好”之外衣,行以权谋私之实 事。由此可见,所谓“雅贿”实质上还是权钱交易,仍然符合受贿罪的本质特征。

  “雅贿”穿着带保护色的马甲,在扰乱官场的同时也导致了文化市场畸形,更扭曲着人们的价值理念,因此其对社会的影响却远甚于一般意义上的贪腐与 贿赂。晚清名臣张之洞担任湖广总督时,就曾因为兴建中的工程缺钱而打起了润笔费的主意。但张之洞所行“雅贿”之事是为公,而近年来的某些高官却为了个人私 欲,孰高孰低一眼可辨。从来文人雅士易博人好感,贪腐者总是心存侥幸,以为只要为贪腐行为披上“雅”字外衣,法律总能网开一面,类似“读书人窃书不算偷” 的逻辑在官场并不少见。所谓的雅好,成了自己贪腐行为的遮羞布。个人的私欲与贪念在“雅”字的大旗下,隐秘地完成了权钱交易,谭力、文强、邹建新等人便是 其中的典型。

  笔者认为,贪腐者以“雅”饰“恶”尤为可恨。对付“雅贿”,必须以雷霆手段剥下其“文雅”的马甲,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商君书·修权》 云:“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面对“雅贿”,我们的纪检干部要多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姿态,不要被“雅”字所迷惑, “雅”的马甲之下未必就有浩然正气与刚直不阿。贿赂无关雅俗,反腐没有死角,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贪腐,把权力关进笼子,方能遏制官员以权谋私的贪欲。公布 官员财产公示,公共财政权力监督等信息,使隐藏在“雅”之画皮下的贪腐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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