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连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3年抓获嫌犯1246人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5-06-15]
西安6月12日电(记者冽玮 田进)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省文物局获悉,该省2012年至2015年连续开展代号为“天鹰”、“猎鹰”、“秦鹰”、“雄鹰”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其中,2012年至2014年的专项行动期间,警方打击处理文物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1246人,追缴文物4488件(组)。
据介绍,陕西连续深入开展的“天鹰”、“猎鹰”、“秦鹰”、“雄鹰”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是继中国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2011年联合组织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之后,由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文物局通过研判该省文物犯罪趋势,确定在全省持续联合组织开展的打击文物犯罪系列专项行动。
2012年至2014年的专项行动期间,陕西警方侦破了一批文物犯罪案件,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246人,追缴文物4488件(组),其中一级文物22件、二级文物128件、三级文物733件。
陕西文物资源丰富,具有时代久远,自成体系,数量多、品位高、分布广等显著特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陕西共有不可移动文物共49058处,其中古遗址23453处,古墓葬14367处,古建筑6702处,石窟寺及石刻106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建筑3213处。其中,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11处。
近年来,由于陕西文化遗产资源在国内外的影响越来越大,成为国内外文物犯罪分子猎取的重要目标,盗窃、盗掘、倒卖文物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犯罪手段日益团伙、智能化,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陕西警方、文物部门密切协作,多措并举,在全省开展了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2011年5月,陕西省公安厅在刑侦局专门成立了“文物案件侦查处”,这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支省级打击文物犯罪专业队伍。目前,陕西文物犯罪高发的西安、宝鸡、咸阳等市也相继建立了专门打击文物犯罪的专业队伍。
陕西省公安厅与陕西省文物局共同建立了《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四项基本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联合执法机制。三是打击文物犯罪奖励制度。四是培训制度。此外,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还制定了《陕西省公安机关办理文物犯罪案件工作规范》(试行),从立案、专案指挥、现场勘查等14个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程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陕西警方办理文物犯罪案件规范性的文件。
2012年11月30日,首届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公安文物联合执法区域合作会议在陕西省渭南市召开。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文物部门共同签订了《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公安文物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建立了三地市公安文物部门协同查处跨区域文物违法案件联动机制。
2013年7月10日,首届陕甘毗邻六地市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在陕西宝鸡市召开。陕西宝鸡、咸阳、汉中和甘肃天水、平凉、陇南毗邻六地签订《陕甘毗邻六地市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区域协作协议》,共同开展区域联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遏制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自2011年起,陕西已连续五年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2012年“天鹰”专项行动期间,西安市警方成功破获了中国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10”特大倒卖唐代墓志铭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追缴涉案文物423件,其中一级文物19件,二级文物65件,三级文物167件。此案是陕西省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倒卖文物案件,缴获涉案文物数量巨大、等级较高、史料价值弥足珍贵。
同时,宝鸡市警方充分运用特情和DNA数据成功侦破了陕西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3.14盗掘古墓葬案”和“扶风县周原遗址被盗掘案”。
2013年2月10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懿宗简陵神道一尊石蹲狮被盗,此案被列为中国公安部及陕西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2月11日,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和陕西省文物局联合在案发地召开由省市县警方、文物部门参加的案件现场督办会。渭南市警方专案组和当地文物部门,仅用10天成功侦破此案,将被盗石狮从河北追回。
2014年,西安市警方侦破“6.30”倒卖文物案,一次追缴文物17件,其中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2件,一般文物14件。
“秦鹰”专项行动期间,杨凌示范区抓获一起倒卖文物犯罪嫌疑人1名,追缴一般文物7件,实现近年来打击文物犯罪零突破。
陕西搭建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秦鹰”微信平台,是全国首家警方打击文物犯罪的微信平台,也是陕西省公安厅第一个开通微信平台进行业务管理、便民服务的窗口。
目前,“秦鹰”微信平台多次受理有关文物犯罪信息的举报,渭南市警方根据微信举报,抓获盗掘古墓葬犯罪嫌疑人3名。
针对办理文物犯罪案件中,涉案文物鉴定困难较大的实际情况。陕西警方还建立了涉案文物鉴定“绿色通道”,由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文物案件侦查处对鉴定文物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进行明确,统一协调全省文物案件鉴定工作。涉案文物鉴定“绿色通道”的开通,对于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打击处理文物犯罪嫌疑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统计,2014年,陕西文物鉴定委员会共为全省10个地市60余个区县警方鉴定涉案文物1500余件(组)。
经过连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陕西文物犯罪案件发案总数呈下降趋势,文物犯罪大要案件逐年减少,同时被文物犯罪分子盗掘、盗窃、倒卖的高等级文物也呈现下降趋势。陕西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明显,文物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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