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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入书协后当官”,也不宜兼职书协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5-01-21
日前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怒批一些书协“官气”太重,人民网20日公布一份“部分 官员 主席名单”显示,目前有12个省份的16名官员仍在该省书法家协会兼任领导职务。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陈春盛回应称自己是先进书协后任官员,书协确有些“不好的风气”,赞成整顿,如上级部门有要求随时可辞职;海南省书协一位秘书长则公开回应:海南省被点名的两位官员任职程序合法,暂不会辞去书协职务。(1月20日《南方都市报》)

  笔者个人以为,“陈春盛们”在官员公职和书协领导之间,只能是二者选其一,要么继续做官员,要么辞职只任书协领导。书协是书法界的专业性社团,理当尊重书法艺术规律,根据协会章程,由会员推选社会上“德艺双馨”的书法专业人士出任领导。

  陈春盛称:“我是书法出名后,先进入书协,然后走向文化界,后来才当了官员。”听来似乎其也有委屈,实则差矣。

  首先,官员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若是一身而兼二职,就可能影响本职工作;反过来,在书协里尸位素餐,不利于促进当地书法界的发展;

  第二,官员而兼书协领导,容易导致“嬴者通吃”现象:“官大学问大”,“官大书法好”。这包括了两个层面,一是王岐山书记所指斥的“楷书没写好,直接奔行草,还敢裱了送人”的那类毫无书法修养的领导干部进入书协,外行领导内行,败坏书法界风气;二是,陈春盛这类有一定书法造诣的官员进入书协兼职,因为权力因素的影响,作品受到超出其本来价值的过高评价,亦即,其书法作品的价值受到权力的加持。这也不利于书法界的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最令公众忧虑的,还是权力寻租问题。去年底,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周一波主动辞去省书协主席职务,并在《人民日报》撰文批评某些领导干部热衷挤进协会兼职,利用职权谋利,作品低劣却卖得十分红火。

  去年以来,多地都曾发文,要求对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的情况进行清理。其实,早在1998年,中办、国办就曾发布《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但规定得比较笼统,不够细化,没有“一刀切”。《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书协这样的专业性社团,固然不是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但像“某些领导干部热衷挤进艺术家协会兼职”,“作品低劣却卖得十分红火”,不是在营利又是什么呢?

  建议以后该法修订时,加上公务员不得到社会团体兼任职务一条,包括辞去公职或者退休了的,在一定年限内,也不得到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只可作为普通会员,以彻底堵死一些官员以权力寻租搞“雅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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