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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30年代故宫盗宝案 毛泽东董必武曾高度重视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4-07-06
20世纪30年代的故宫盗宝案曾耸动一时,吴祖光父亲吴瀛的《风劲楼日记》,记录了他为该案平反事曾两度上书毛泽东、董必武,其中断断续续的记载,披露了毛泽东、董必武曾对该案平反事予以关注,并提出相关意见等此前不为世人所知的情节。

  壹

  故宫盗宝案两方主角

  故宫盗宝案发生于1934年。

  此案涉案主角之一是首任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1880-1937)。易系湖南长沙人,字寅村。1913年起在湖南高等师范学堂、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任教,兼任湖南省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他1922年到广州,任孙中山大元帅府顾问。1924年出任北洋政府黄郛摄政内阁的教育总长等职。1925年溥仪被赶出宫,清室善后委员会组成时被推为首席委员,主持筹备建立故宫博物院。

  与易培基相对一方主角是张继(1882-1947),字溥泉。他1902年在横滨结识孙中山,参与创立华兴会,1905年在东京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前后得孙中山器重。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因反对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被开除党籍。1926年张继作为西山会议派头目在上海主持召开非法的国民党“二大”,成为国民党内三足鼎立的一方。翌年国民党内三派联合,张继出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长。

  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故宫博物院组织法、理事会条例及27位理事的任命名单。“国民党四大元老”之一李煜瀛(石曾)为理事长,三常务理事之一易培基为故宫博物院首任院长,内定另一常务理事张继为副院长。南京政府的人事安排公布时,院长易培基因病没有到任。按理应该由内定副院长张继主持工作,但李煜瀛、易培基对此都心存异议,张继副院长之事被按下不表,日常工作乃由身为李煜瀛侄子、易培基女婿的秘书长李宗侗主持。易培基对当时名为秘书实为院长助理的吴瀛解释说:“溥泉神经,又要听神经太太的支配,不能让他当家。那是石曾的意思。”张继与李煜瀛、易培基芥蒂由此生根。

  张继在故宫的境遇,令身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的张继太太崔振华极为忿忿。身为国民党前身同盟会元老、国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长兼全国文物管理委员会主席的丈夫,居然无法掌控故宫博物院,而仅被委以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馆长,她实在忍不下这口气,故而时常找茬制造纠纷。



  从鸡毛蒜皮到惊天大案

  1929年春,为保证故宫维持经费,几位理事提出处理无关文史物品的建议,在报呈南京行政院批准后拟定了处理原则,处理办法暂定投标、拍卖两种。故宫组成发卖处发卖,为鼓励多销,规定凡购货2000元以上者七五折,3000元以上者七折。

  秘书长李宗侗先买了两三百元的皮货,后又买了2500多元的物品,合七五折的规定。有人建议他再购两三百元,连同前两次数目合算,超过3000元可按七折算。李贪图小利,照此办理。这本来也说得过去,但在张继太太崔振华眼里,便成为枉法营私的罪证。

  “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又向华北渗透,故宫博物院为防文物落入敌寇之手遂有南迁动议。博物院理事会通过了6万元迁移费预算案和张继主持文献馆迁往西安、迁移费1/3归其支配的提议。然而秘书长李宗侗前往南京请示时,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否决了故宫文物分运西安的计划,张继遂疑心李在其间搞了鬼,对易、李又添新恨。

  故宫文物先后分5批1.3万余箱运往上海后,张继夫妇指使由张一手提拔起来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署长郑烈,多方串联、贿买人证,指控易培基、李宗侗利用故宫售卖物品舞弊贪污。1933年5月,易、李被控主使伪造文书、浮报贪污。但郑烈发给其密派到故宫调查的检察官的电报被吴瀛截获。吴瀛与易培基是同学,两人关系甚笃,仗义执言揭发了此事,他因此亦遭张氏夫妇嫉恨。

  同年10月,南京江宁地方法院检察署提出检控易、李涉嫌违法舞弊。立案后,崔、郑感觉起诉的都是鸡毛蒜皮贪占琐事,分量不够,欲彻底打垮对手,必须把案子提升为更具耸动效应的盗窃文物案,使案子转移到便于控制的南京地方法院办理,才能随心所欲地左右审理。

  此后,故宫博物院职员萧襄沛在文物南迁中将凤冠上的珠子摘下装箱的做法,被郑烈扣上“破坏古物以伪换真”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数年。张继、崔振华、郑烈借机宣称萧襄沛所为,是在易培基指使下的盗宝行为。紧接着,报纸刊出一系列易培基的负面传闻:“苏州法院通缉易、李,易、李已畏罪逃往国外;农业部次长萧瑜代易培基盗运宝物往法国,在马赛被法国海关查出扣留。”

  易培基为了反诉,聘请北平著名律师刘崇佑做辩护人,并准备在1934年2月3日出庭申辩。但李宗侗却从南京打电报告知一切办妥,不必到南京出庭。易听信其言没有到庭,失去了说明真相的机会。此举在客观上给外界以心亏理屈印象,人们纷纷推测易确有把柄被抓,无颜面对法庭。

  张继夫妇并未就此收手,1934年10月,他们又操纵南京江宁地方法院检察官对易、李等9人提起公诉。诉状指控易自1929年起,“陆续将保管之珠宝部分盗取……为数甚巨,均一律占为己有……”吴瀛则连带被控妨害秘密罪。由此,易案由处分物品、购买折扣以及涉600元会计账目不符的无足轻重小案,演绎成在文物南迁之际以假换真、监守自盗的惊世大案。



  耸动社会却不了了之

  1935年5月至8月,法院请来著名书画家黄宾虹帮助鉴定文物真伪,并将认定的赝品、伪作封存,共计62箱。法院认为,故宫珍品不应有假,此为易培基等人以假换真所致。1935年8月,江宁地方法院在易培基生病缺席的情况下,判决其犯有监守自盗罪。但是此后数年,由于找不到易培基、李宗侗盗宝证据,案子无限期拖延。

  “七七事变”后,易培基病卧上海,财产大半已被没收,连诉讼费都难以筹措,精神上压抑难忍,心中积愤无处宣泄,终于1937年9月含恨离世。临终前他请吴稚晖转交国民党当局遗呈一纸,感叹说:“惟有故宫一案,培基个人被诬事小,而所关于国内外之观听者匪细。仰恳特赐查明昭雪,则九幽衔感,曷有既极!垂死之言,伏乞鉴察!”

  至此,张氏夫妇仍不罢休。易之尸骨未寒,崔振华即指使南京江宁地方法院检察官递交诉状,在易培基、李宗侗、吴瀛三人头上又添加“吞没”书画等文物罪名。因头号当事人已离世,二号被告李宗侗态度畏缩,不敢力争,故宫盗宝案遂积非成是,虽无法律定论,却在社会上广为流传,造成巨大影响。

  1945年抗战胜利,有关当事人以为有机会重审此案,却闻知该案卷宗已丢失一空,最高法院当初因有盗换嫌疑而封存的古物连箱子也不见了。1947年冬,张继暴病身亡,失去靠山的崔振华意识到,当年构陷之案若深追下去结局对自己不利。1948年1月9日,《南京人报》上突然登出一则消息,称:“李宗侗、吴瀛免诉;易培基部分不受理。”

  就这样,沸沸扬扬十余年的故宫盗宝大案,以耸人听闻开始,以莫名其妙的方式偃旗息鼓,而蒙冤之人沉冤始终未得洗清。



  冤案难洗的复杂背景

  故宫盗宝案从表面看,最初好像只是萌于私人恩怨,而实际上有着官场倾轧以及派系之争的复杂背景,才会一步步地升级,最终酿成大冤案。

  易培基去世时,只有吴瀛的长女吴珊为其买棺装殓。吴稚晖写了一副挽联:“最毒悍妇心,沉冤纵雪公为死;误交卖友客,闲官相攘谋竟深。”

  李煜瀛认为“吴老的挽联,是最公正的判决书,有这一副挽联,易先生的冤屈已为表白了。”对此,追随易培基到故宫工作后又因盗宝案离开故宫的余盖曾说:这么大的冤案,其实故宫博物院内外知道真相的人很多,但却只有吴稚晖一人说公道话,余皆默不作声。之所以会这样,也说明故宫盗宝案的背景复杂。

  故宫博物院前任院长郑欣淼曾著有专文,在总结“故宫盗宝案”的起因及影响时,揭示了其间的一些深层原因。其在陈述了张继与李煜瀛、易培基的私人恩怨、汪精卫与李煜瀛、易培基的宿怨等等因素后,又指出故宫盗宝案与当时中国教育界的派系之争也有关。

  蔡元培和李煜瀛因北京大学名称的存废和设立北平大学的问题发生意见冲突……易培基秉承李煜瀛旨意,提出北京大学改名为中华大学,由蔡任校长,在蔡未到任之前,以李煜瀛署理。易的这一议案获得通过……从此教育界开始了蔡元培的派系(北大派)和李煜瀛的派系(中法派)的斗争,且持续了若干年……

  因此当年就有人据此认为:“国立北平大学的花开花谢,蔡、李两系之间,是否已有畛域?或为故宫盗宝案的胚胎!”李煜瀛致行政院长汪精卫的函中也说:“今在国民政府旗帜之下,而反动者包揽两部,以司法机关为施行政治阴谋之工具,代欲包办教育者,倾倒其所谓之政敌。前寅兄(即易培基)于劳动大学被阴谋家倾倒,正如故宫博物院之事相同。”

  当年的民报社会新闻版“刍言清议”载有署名“昌言”所撰《故宫古物案之索引》一文说:“……于是企图夺此教育之牛耳者,势必借一哄动全国之事,转移信仰之心,踣易即所以射李也,崔振华、郑烈等,不过某派之工具也,然则故宫不过系一借题发挥之题目矣。”

  然而,那么多知情者都对此案皆取不予置喙态度,其背景的复杂看来似乎应该还不止于旧官场的肮脏黑暗、教育界的派系之争。让我们把审视的目光,再往深处探看一下。

  故宫盗宝案被提起公诉后,第一个直接后果是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奉令去职”,此后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理事长李煜瀛也去职准备出洋考察,显然亦与此案辗转关联。而李、易二人的经历,都可钩沉出与中国共产党的隐约瓜葛。

  李煜瀛早在1917年,就和蔡元培等人在北京建立了华法教育会和留法勤工俭学会,后又于1920年在北京创办中法大学,在法国创办里昂中法大学,帮助过很多留法学生,其中很多是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骨干。

  易培基则在“五四运动”期间,与自己的学生毛泽东等一起谋划了将镇压进步学生运动的湖南督军张敬尧驱逐出湖南的运动。为此,作为教师代表的易培基和作为学生代表的毛泽东亲率请愿团,到北平的北洋总理府请愿示威。而在易培基、毛泽东于北平活动期间,易培基的老同学吴瀛曾帮助安排住宿,联络关系。

  1926年3月18日,中国共产党北方区委同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等发动北平80余所学校5000余人在天安门举行“反对八国最后通牒国民大会”。会后群众结队前往段祺瑞执政府请愿,遭到预伏的军警开枪射击,“三一八惨案”震惊中外。在段祺瑞执政府随即发出的通缉令上,有如下文字:“徐谦、李大钊、李石曾、易培基、顾兆熊等,以共产党学说,啸聚群众……”

  吴瀛长女吴珊,与中共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女儿李星华是中法大学同班同学。李大钊遇害后,吴瀛曾接纳李星华到自己家中避难,在故宫盗宝案调查中,吴瀛还因此受到问询。

  由此可见,在故宫盗宝案中受到指控的几个主角,与早期共产党人、与毛泽东有些撇不清干系,这也是导致知情者沉默的复杂背景因素。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谁还敢向和中国共产党沾上边的人伸出援手呢?



  吴瀛为什么通过董必武致信毛泽东?

  1949年,另一个时代刚刚开启,吴瀛就向新成立的人民政府反映了故宫盗宝案的冤情,请新政权出面予以平冤。

  据马衡《马衡日记》1949年10月24日日记记载:“闻吴瀛以‘易案’经十余年沉冤莫白,特上书华北人民政府,请予昭雪。董老搁置未复,顷又上书于毛主席,发交董老调查。”

  然而,吴瀛在给毛泽东、董必武的上书上究竟说了些什么,上书过程是怎样的,毛泽东、董必武又作了怎样的回应,在马衡的日记中,则无片言只语反映。上述疑问一存就是几十年,直到吴瀛《风劲楼日记》出现,疑问才有所解。

  1949年10月吴瀛第一次上书毛泽东,要求为故宫盗宝冤案平冤,是通过董必武转呈,而不是像马衡日记中所说,因给华北人民政府的上书被“董老搁置未复,顷又上书于毛主席”。

  吴瀛在1950年5月21日致毛泽东信中写道:“去年十月,因为易寅村(培基)先生在故宫博物院的冤狱,请求申雪上书,附同证件由董老转达。当时以政府新建,您正忙于开国,董老允诺稍后代陈……”

  吴瀛为什么直接给毛泽东写信,又能通过董必武转呈呢?这其间有几重关系需要捋一下。

  首先,故宫盗宝案涉案主角易培基是毛泽东老师。毛泽东在第一师范读书时,作为校长兼老师的易培基对他的才华非常欣赏。后来他亲聘毛泽东为一师附属小学主事。毛泽东依托一师从事的一系列革命活动,几乎全都得到了易培基的鼎力相助,并不同程度地争取到这位知名民主人士的参与。毛泽东后来对他同窗好友周世钊说:“我那时能在一师范搞教育,还能在军阀恶势力下宣传马列、组建党团,多亏易培基先生这个后台老板硬哟!”

  其次,吴瀛与易培基早年在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方言学堂是同班同学,两人亲如兄弟。吴瀛祖父吴殿英在湖北新军任职,把孩子们留在武昌府院街家中,易培基常来吴瀛家玩。后来任民国大总统的黎元洪曾与吴殿英同为湖北新军教习,又曾同去日本考察军事,关系甚好。黎元洪也时常来吴家,易培基缘此认识了黎元洪。辛亥革命时期湖北军政府成立后,易培基做了黎元洪秘书,董必武亦曾在此任秘书,跟易培基曾是同事,由此亦得与易培基契友吴瀛相识。

  既与毛泽东早有接触,又与董必武为旧识;且故宫盗宝冤案要平反的主角又曾是毛泽东的老师、董必武的同事,吴瀛致信毛泽东而通过董必武转呈的行为,也就其来有自了。吴瀛在给毛泽东的信中也强调,“他(易培基)是与共产党有深切关系的”。

  陆

  毛泽东、董必武对冤案平反的意见

  1949年10月前后,是新中国肇始新政权构建之际,事务千头万绪,所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处于宵衣旰食前所未有的忙碌之中。而作为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及政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董必武,却对故宫盗宝冤案平冤要求加以关注,给了吴瀛及时的回应,足见他们对此事的重视。

  就在吴瀛上书后不久,为了解决好国民党政府中央各机关人员、档案、图书、财产、物资等接收的问题,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政务院接收工作委员会。而鉴于南京是国民党中央所在地,上海为中国最大商埠,专门组成由董必武领导的接收工作委员会华东区工作团。

  工作团在逗留上海不到一周的短暂时间里,董必武于百忙中抽出时间与时为上海市文管会委员的吴瀛见了面。交谈中董必武称赞吴瀛“古道热肠,为易先生雪冤”,并谈了毛泽东及他本人对故宫盗宝案如何平冤的意见。

  吴瀛在1950年5月21日致毛泽东信中,对毛泽东、董必武的意见作了如是复述:“因为事隔十余年,双方的当事人,死的死,逃的逃,无法对证,法办为难。又以您(即毛泽东)同易先生有师生之谊,若一旦偏差或有不便。指示不若私人出面,以所陈经过、证件,令继任的院长现尚在位的马衡先生写一篇自白文字一同发表,政府默认登报并印一小册送图书馆保存,则此案大白于世。重在表白是非,私人恩怨自可从宽云云。”

  由此可见毛泽东对故宫盗宝案平冤之事考虑得十分周详,又显示了共产党人不徇私情,力求公允妥善处理旧时遗案的风节。吴瀛自谓与董必武交谈后的感受是:“备见我公及毛主席崇高宽大之意。自顾何人,能无殊动?”

  从吴瀛的三封信誊录稿中反映的文字分析,毛、董似乎都不认为应该让马衡站在被告席上承接冤案主要制造者的罪责。虽然吴瀛等人都认为易培基一提出辞职,张继随即力保马衡升任院长很难说事属巧合;虽然南京法院请画家黄宾虹帮助鉴定文物真伪,坐实易培基盗宝罪名,也完成于马衡就故宫博物院院长任上……

  但作为国内知名金石研究专家、文物鉴赏大家,马衡在百般游说劝驾下,在北京大学校长胡适、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北平图书馆馆长袁同礼、北平研究院院长李书华等人相继离平南飞的情况下,没有追随蒋家王朝而去台湾;作为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冒着极大的风险抗拒国民党政府文物迁台,以“机场不安全,暂不能运出”为托辞,将故宫本院的文物截留北平,一箱也没有运出。这都是尤为难得,也深得后来新政权欢迎。

  因此,毛泽东、董必武都倾向故宫盗宝冤案平冤不走法律程序,而是让有权威身份的知情者马衡写一篇有关故宫盗宝案真相的文字,说明系张继等构陷;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吴瀛也写一篇案情原委的文章,人民政府默认文章见诸报端,收之于各大图书馆存档,以使易培基、吴瀛等洗清沉冤,让社会公众知道该案为国民党当局构陷迫害作为最终了结。

  柒

  “盗宝案”平冤的两篇文字

  随董必武一同赴南京、上海督导接收工作的文化部副部长兼文物局局长郑振铎勾留上海多时,与吴瀛数度会面商议故宫盗宝案平冤的技术处理问题。

  吴瀛将自己详记故宫盗宝案原委的20余万文字交与郑振铎阅看,并就平冤的做法、形式等进行沟通。虽然,吴瀛从内心讲很不愿意接受私了的解决方式,毛泽东、董必武“持宽大之论,政治立场乎?不可知也”,但在交谈和思考后,他还是最终接受了毛泽东、董必武的意见。但仍希望“政府在最后或中间必要时,似必须有一表示,以昭示大公”。

  后来,吴瀛听说有关方面已经要明示马衡就故宫盗宝案及其本人在冤案过程中了解的实情写一书面交代的消息。

  1950年4月底,上海市委统战部秘书长周而复突然到吴瀛家拜访,他带来了董必武写给吴瀛的信,并特别交给吴瀛一篇马衡署名题为《关于书画鉴定问题》的文章,后面有马衡为该文新加的“附识”。

  “附识”以“法院发言人……盖欲以‘莫须有’三字,为缺席裁判之章本也”,“黄宾虹鉴别颟顸”等极简洁文字,说明故宫盗宝案的审判和证据判定存在问题,以致“轰动全国,黑白混淆”,等于他以“附识”为故宫盗宝案是冤案作了文字证明。

  1950年6月13日,《大公报》刊登吴瀛署名的《谈文物处理工作》。文章中用简捷的文字说明所谓“盗宝案”是有人“凭空捏造”、“里应外合”制造的,由当时的反动政府与法院联手形成了“黑白颠倒”的社会影响。

  在马衡《关于书画鉴定问题》的“附识”和吴瀛夹带辩诬段落的《谈文物处理工作》文章发表后,故宫盗宝冤案平反之事暂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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