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拍前收费均不正当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4-06-10]
市面上几百元的仿古瓷器被“专家”估价上千万元,引诱藏家按估价的一定比例缴纳高额服务费,之后“流拍”或卷款潜逃,“拍假”背后往往是“假拍”骗取藏家钱财。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拍假与假拍”专题报道了广州佳昊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古今通宝展览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虚假鉴定,以境外拍卖为借口骗取服务费问题。
6月3日,笔者从广东省拍卖业协会获悉,该报道披露的公司非合法拍卖企业。该协会表示,此类机构严重损害我省拍卖行业声誉,并强烈谴责,提醒市民注意,任何未依法设立的机构从事拍卖活动或未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机构从事文物拍卖活动皆属违法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虚估高价实为赚取服务费
省拍卖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广东珠三角地区及上海、北京等地出现一些文化公司、投资公司等,假借“送拍”、“联拍”名义征集拍品,聘请所谓的“专家”鉴定藏品,对藏品虚估高价,借此向藏家收取高额服务费用,以假拍方式骗取藏家利益,个别不法机构甚至“携宝失踪”,造成藏家巨大损失。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省拍卖业协会自2012年起,即与工商部门联手打击借拍卖名义进行的欺诈行为。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已对古今通宝、隆盛国际等机构作相应处罚,其中古今通宝已被取缔。
合法机构拍前不会收费
该负责人建议,广大藏家委托拍卖文物时,一定要辨别拍卖公司是否具拍卖经营资质。拍卖公司须同时持有《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及《文物拍卖许可证》,方可开展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切勿轻信不具拍卖经营资质的‘文化公司’、‘投资公司’、‘展览公司’等机构作出的任何‘送到香港、澳门等出境拍卖’的宣传或承诺。”
《拍卖法》规定,任何不具备拍卖资质的机构不得接受委托拍卖。该负责人说,上述机构假借“送拍”、“鉴宝”名义征集拍品收取费用,属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一旦发现,将对其作严重处罚。
此外,不要轻信任何机构以虚估价格并借此收取鉴定费、服务费为目的所谓的“专家鉴定”。广大藏家如需委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可与正规拍卖公司联系。据悉,省拍卖业协会已成立文化艺术品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均签署“自律公约”,取得拍卖经营资质的合法拍卖机构拍前不会收费,拍后按约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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