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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评当下的画院:体制的标签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4-05-06



今天看到一篇谬论,题为《时代坐标系下的画院》,我为什么称之为谬论呢?首先是这个浪漫的标题,用时间(虚)概念来定义数学概念再定义机构名称,解释起来就是“某个时间多个地方的画院”,足见中国文化报编辑水准之可怜。

  该文所说的画院,当然是指各省市的官方机构,因为他提到了财政投入。我原不晓得作者刘廷龙先生为谁,百度搜到其为安徽省书画院院长,作品水准虽在程度平平以下,却乃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安徽省青年书法协会副主席,安徽省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

  该文的核心意图是想说明画院存在的必要性和其所作“贡献”。但显然是站在主观自私的立场上自说胡话,他挺画院之存在,如同小偷说自己属于正当行业。

  客观的探讨一个庞大的画院体系存在的必要性,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探讨这个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尽管他戴上了“时代坐标系”的荒谬帽子,依然逃不脱公平的评价方法。

  简单地推算就能得出吓人的数据:北京画院有二百多人,全国就算有一百个省市就有一百个画院(当然不止),假如平均50人,则是5000人。再加上房产、办公设备、画材等。

  “占用财政资金,供养着庞大的画家群体”,这是刘文所说。

  ——什么是“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就是国家资金,国家资金就是纳税人的钱。

  每年投入数亿资金给画院,几十年来画院给社会、给百姓什么回报了么?如果有,是什么?如果没有,就是白投入、干赔钱。那么,刘文凭什么红口白牙振振有词地说“推动画院更大的发展,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艺术发展的必然。”

  刘文说:“画院体制自古就是中国的人文传统”。

  ——“自古”,新中国肯定不算“古”;“蒋家王朝”肯定也不算。大清朝往前才算“古”,而“古”正是被称为“几千年封建制度”的,拿“画院体制古而有之”来说事儿,有劲吗?

  刘文说:“画院培养和保护了一大批画家”。

  ——难道画院是发薪水的培训机构么?

  刘文说:“画院系统十分注重继承传统”。

  ——艺术是以创新为特征的,别忘了还有一个体系是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

  刘文说:“画院有着较为宽松的创作环境,可以为社会做更多贡献”。

  ——“宽松的创作环境”我承认,为社会做的“贡献”刘文没有证据。

  刘文说:“画院承担了国家和政府的一些重大项目,这样的项目一般个人难以完成”。

  ——重大项目是存在的,画院则是垄断项目的单位之一;所以一般个人难以企及,为什么不公开招标呢?

  关于画院画家,诚然,画院是有一些优秀的画家,但是与整个画院系统的“人口”比较,那太是凤毛麟角了吧,离了画院的官饷,怕是吃不上饭的居多。

  然而,如同各大美术学院教师的头衔在市场上好使一样,画院的标签,也同样有着利于卖画的功能。虽然美院教师与画院画师都是庸才居多,不同的是,虽然可能不一定是艺术家,但教师起码还“教书育人”,而画院画师大概并不都有响当当的“工作绩效”。

  画院和美协不同,美协的“班子”若拉出名单要比画院大多了,但真正在美协开工资的人则很少,即所谓专职干部,中国美协20人、北京美协十来个人、北京各区美协基本上就一个人还会兼别的差。而画院名下各个领银子,挂名的多为名家,不足五分之一。

  综上,作为老百姓,作为纳税人,作为被动为画院系统投资哪怕亿万万分之一的在下,我不认为画院有当然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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