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文物保护纳入城建规划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2-04-03]
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城市环境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城市文化品位的象征。秦汉以来,广州的发展极具特色。各民族和多样性文化以广州为中心不断进行融合,再辐射出去,远至海外的东南亚。历史上,广州不仅是南越国的都城,也是以后历朝郡府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在;此外,广州还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中国近现代革命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所以,对能延续城市生命的人文景观进行保护,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必然。
近年来,该市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16片,内部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21片和第一批老字号27家,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街区、历史地段、近代优秀建筑以及城市自然景观的保护与广州旧城空间格局的保护相结合,建立起完整的保护框架。
该市突出城市的文化内涵,制定了旧城传统人文景观保护规划,如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陈家祠为依托,建设陈家祠绿化广场;改善和整治文物保护单位环境,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沙面建筑群,就拆除了大量的违章建筑,恢复原有的绿化面积,并按有关规定对文物建筑的外立面进行修缮,使文物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新建的广州艺术博物院,以白云山、鹿湖的美丽景色衬托,使之体现湖光山色入画来的设计意念;以沙面建筑群、沙基惨案烈士纪念碑和爱群大厦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为重要内容,展现珠江两岸人文自然景观,形成了沿江历史文物景观走廊;整治历史文化街区,恢复旧城的历史面貌,促进商业的繁荣。
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坚持重点保护与“两利”原则,处理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对重要遗址重点保护,如南越国宫署遗址;实事求是,对不同文物建筑进行分类保护,如沙面建筑群。他们将169栋建筑分为文物建筑、景观风貌建筑、整治建筑三类,每类建筑都明确了保护重点、保护要求和保护办法;兼顾建设的需要,让文物保护有更大的空间,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分散的历史文化名城物证和遗迹,积极与建设单位磋商,采取结合建设原地保护、整体迁移、异地迁建复原等多种灵活的保护方式。总之,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建设需要,才能使建设和保护协调发展。
(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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