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文化的北京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2-03-05]
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事业中,北京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和强烈的示范作用;同时,北京的发展与保护,必须有新思路、大智慧,特别需要高度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近年来,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具有战略性和建设性的意见,理应成为北京市今后规划、建设和保护的重要指导原则,并为广大群众知晓。这些意见和建议包括:
——尽快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依法保护这些人类文明的共同遗产。将保护北京古都文化置于与经济建设同样重要的中心位置,当前的经济建设、房地产开发绝不能以牺牲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独特的历史文化是北京创建国际性城市的最基本的价值和条件。北京旧城是惟一完整地在地面上留存至今的中国古代都城,是“中国古代都城建设最后的结晶”“世界都市规划的无比杰作”,虽已遭到一定破坏,但仍值得进行积极的保护。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是对北京旧城的“整体保护”:保护旧城的基本格局、中轴线、成片历史街区和胡同、四合院。重新修订《北京城市规划》、《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扩大旧城内“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面积。正如专家指出的,二环路以内的旧城区即便全部保护下来,也仅占规划市区面积1050平方公里的5.9%,与世界上许多历史文化名城不可相比。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已确定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面积已由原先占旧城区面积的9%扩大为34%。但应具体落实,妥善规划、保护,探索建立新的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些永远不允许进行商业开发的地段。
——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和旧城区的改建应推行吴良镛教授倡导的“有机更新”模式,改变“大拆大建”“剃光头”式的做法,遵循循序渐进、审慎更新、居民参与、社区发展等原则,建立适应城市土地开发管理的新机制。所谓旧城居住区“有机更新”的新模式是指:质量较好、有文物价值的予以保留;部分完好的加以修缮;已破败者拆除更新,不搞“一刀切”;居住区道路保留胡同式街坊体系;新建住宅与四合院形式相协调。这一探索已经在北京市南锣鼓巷地区、国子监地区、白塔寺街区等的规划、整治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本着“京津冀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新构想,在京津冀大经济区的范围内合理规划北京市未来的发展,疏散、迁移部分城市功能,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从而有效地保护北京旧城。对旧城的过度开发、城市功能的过度集中,是造成北京市严重的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的基本原因。应根本改变延续了50年的“以旧城为中心”“大规模改造旧城”的开发思路,大幅度削减在旧城区的开发建设强度,促进城市功能向外疏散,在三环路、四环路建设新的城市中心,从而缓解老城区的交通、居住、污染压力,走出发展与保护尖锐冲突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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