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乱象何时了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3-08-28]
8月22日上午9点,开庭的时间已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法院一间法庭的被告席上,依然空无一人。通知被告的电话被挂断后,法官与原告代理人又等了十几分钟,然而,被告依然没有现身。法官宣布缺席审理。
正在进行的是一起民事纠纷案。2010年,原告周某为了能让侄女小张在来年的高考中顺利考上中国美术学院,经熟人介绍,与自称该校老师的冷某签订了协议。双方约定,由冷某辅导小张学画画,若小张在2011年考上中国美院,周某支付冷某30万元培训费;如果没被录取,冷某退还26万元费用,4万元作为正常的开支无需退还;如果只是考中了其他重点大学,费用另行商议。协议签好后,周某将30万元打入了冷老师账户。
令人失望的是,2011年,小张没有被中国美院录取。不过,这时候,周某仍对这位自称“中国美院的老师”抱有期待,她答应再给冷某一年时间。然而,2012年,小张仍旧没能被中国美院录取。
按照协议,冷某应退还周某26万元。然而,周某一催再催,换来的却是冷某的“一拖再拖”。为了讨还这些培训费用,周某将冷某告上了法庭。
上述这样的纠纷,近年来已是屡见不鲜。随着艺术普及特别是“艺考热”的升温,社会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艺术培训班。然而,由于进入门槛低、管理难度大,这一领域存在的诸如非法办学、师资“注水”、虚假承诺等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了服务对象的利益,而且也严重影响到了它自身的健康发展。
无证机构比例高
艺术教育的日益普及,尤其是艺考热的持续升温,是推动艺术培训行业迅猛发展的重要原因。
以广东为例。据统计,广东今年艺考人数将近7万,其中美术统考考生4.6万多人,比去年增加了3000多人,音乐统考考生近9500人,比去年增加了350多人。江山艺术培训学校校长孙龙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中学艺术教育的缺位,这些艺考生中有相当大的比例要经过艺术培训机构的培训,以达到专业艺术院校的要求。
这直接推动了艺术培训机构的发展。据了解,目前,广州地区大小小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不少于300家,广东地区更是不下800家。
然而,据知情人士介绍,这些培训机构中,获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资格证的比较少,很多都没有得到教育部门认可。
无证的艺术培训机构占比不少,这样的情况并非广东独有,而是相对比较普遍。今年6月底,河南省艺术培训协会对外公布了《郑州市212家办学质量暂不合格的艺术培训机构名单》,涉及少儿类声乐、美术、舞蹈以及艺考、成人舞蹈等多种艺术培训种类。该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郑州市有1100多家艺术培训机构,然而注册登记的只有360多家。
注水的服务
没有办学资质的艺术培训机构,自身管理往往混乱不堪,而它们提供的服务,往往也大打折扣。
“目前,在广州,很多画室对外也是艺考培训机构,有的占地只有100多平方米,甚至在一些环境很不安全、也不卫生的民房或废弃工厂上课,它们没有固定的资产。”广州一家艺术文化培训学校的校长介绍,“这些小的培训机构,大多数是一些艺术在校生办学,他们没有管理经验,有的教学也不够负责,加上环境差,很不安全。”
由于没有固定的场所,经常打“游击战”,这也让许多在这些机构中从事培训工作的老师感到没有保障,认为这不是一个可以长期从事的职业,只能当作兼职做一下。因为没有固定保障,作为培训工作最终重要的资源之一——优秀的老师很难在这里留下来。
而事实上,很多没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本身也没有把艺术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事业来经营。
河南省艺术培训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70%的艺术培训机构不跟教师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因此培训教师非正常性流动大。“教师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更别说教师专业化培训的提升,正是由于‘根’坏了,才导致后面一系列问题的存在。”河南省艺术培训协会副秘书长倪振华说。
此外,虚假的宣传,也是非正规的艺术培训机构常常使用的手段。为了招到生源,很多艺术培训机构往往不惜夸大宣传。北京电影学院附近一家艺术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推销”时表示,该机构的所有老师都是来自一线的知名学校表演专业的教师。然而,据目前还在艺术培训机构上课的学生介绍:所谓的名师代课也就是偶尔出现一次,平时很少见到名师,相对于高昂的费用,这样的服务无疑是注了水。
中央美院附近一家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宣称,他们邀请的老师都是中央美术学院和清华美术学院等名校的教授,不仅能让考生享受大师级教育,还能第一时间给考生带来很多重要的内部考试信息。然而,据中央美院的学生介绍,中央美院为了保证考试公平,是不允许老师私自到社会上任教的,因此不可能“抛头露面”在外面上课,最大可能是小班制或一对一上课。“很多所谓的艺考画室都是中央美院在校生办的,老师根本请不动,大多名师实际上指的就是普通学生。”
员工频繁跳槽、教师带走生源、教学质量差、同行恶性竞争,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下,遭殃的是那些来学习的孩子们。
市场须规范,学生、家长也要理性
艺术培训市场的种种乱象,不仅直接影响到接受培训的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也严重制约着艺术培训本身的健康发展。加强对这一市场的规范,迫在眉睫。
目前,对于从事非学历教育的艺术培训机构,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对这些机构的管理,只能依据各地区试行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规定,培训机构的校长要具有5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管理经历;要有5名及以上成员组成董事会,三分之一董事/理事应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等。绝少有艺考培训机构能够达到这样的标准,而且达到这样的标准也并非他们的诉求。
这些管理办法,要执行起来仍然很难,因为很多小型的培训机构藏身于居民区,除了在小广告上,几乎难觅身影。此外,对这一市场的监管涉及教育、工商等多个部门,这也增加了管理难度。
因此,要推动艺术培训走向规范化,不仅要建章立制,而且亟须各管理部门在管理上形成合力。
与此同时,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也是重要举措。据河南省艺术培训协会介绍,作为行业协会,他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切断非法机构的招生平台,让非法机构的投入大于守法机构,加大非法机构的投入成本,渐渐推动其合法化。同时,协会已经把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列入工作重点。“让好的老师进好的机构”,可以在保护学生家长和老师权益的基础上让孩子受到好的教育。
另一方面,接受艺术培训的学生及其家长也需要更加理性地对待艺术培训。“艺术是需要天赋的,艺术生在选择时,要把学生的兴趣和职业前途联系在一起。”此外,专家建议,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时,不要轻易听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甚至一些所谓“名师”的承诺,而应在协议中尽量明确约定培训内容、课程和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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