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办博物馆将享“国有待遇”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3-08-28]
我市的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将享有与国有博物馆同等地位。被纳入我市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全市中小学校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基地。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同意了《促进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
该《办法》在土地建设、税费减免、财政金融扶持和人才培养等方面,针对我市的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的发展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在税费减免方面,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确有困难,可按照税收减免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在财政金融扶持方面,参照国有博物馆评估定级标准,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可按展陈面积、藏品数量、等级、类型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分为大、中、小三个级别。根据博物馆提供社会服务、发挥社会效益的质量和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补助。
对建馆确有困难的民办和行业博物馆,按照对应等级给予一次性建馆补助。
对民办和行业博物馆新举办的原创展览,结合展览规模、藏品等级、展览天数等情况,经综合考评分为大、中、小三个级别,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的民办和行业博物馆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
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的人才培养,也将纳入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培训基地开展相关专业的人才培训。
国有文博行业现职专业技术人员,经本单位批准后可协助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工作。鼓励原文博行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到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工作。
据悉,民办和行业博物馆也将纳入我市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全市中小学校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基地,鼓励民办和行业博物馆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经审核批准设立的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在行业准入、评估定级、行业评比、对外合作、馆际交流、表彰奖励、信息咨询等方面,享有与文物部门直属国有博物馆同等的法律地位。
打造“博物馆之城”,是我市“文化五城”建设中重要一环。据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有72家博物馆,其中行业博物馆28家,民办博物馆19家。各具特色的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已遍布三镇。(记者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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