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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追究文物失窃责任人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2-02-04
  本报渭南讯(特约记者王会勇)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文物被盗。日前,大荔县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查处。
  去年11月1日晚,存放在大荔县文化管理中心的国家三级文物、北朝时期的一尊石佛头像被盗。经查,当晚该中心3名值班人员均在休息,无人进行巡查,才致使文物被盗,给国家造成较大损失。
  县文化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武忠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杨相才行政记大过处分,临时工李某被辞退。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文化管理中心主任唐某、副主任孙某也受到大荔县纪委的追究。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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