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余秋雨与美女作家私通 妻子4年前曾发离婚声明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3-04-26]
4月23日,原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现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名誉副主席,剧作家沙叶新发微博,称有人托其转一文,文章措辞严厉,引用“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等民间俗语以及前后两任妻子的倾诉。
微博发出后,知名记者,资深新闻人晏耀斌转发并评论了该微博,晏耀斌称:“马兰女士《我的声明》因为我的丈夫余秋雨与某美女作家私通,本人掌握了确凿证据,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截至24日凌晨1点,剧作家沙叶新删除了该微博,余秋雨对此事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09年,就疯传余秋雨夫人马兰发表过这样的声明。
在此事的流传过程中,“美女作家”被疑为1979年出生、号称80后写手的张丽华。2009年,爆料大王宋祖德更是披露,文化大师余秋雨与美女作家张丽华多次在上海某宾馆开房。
这到底是旧事重提,还是事态有了最新进展?网上一片“求真相”的呼声。
几段忽明忽暗的关系
余秋雨和李红
李红是余秋雨前妻,1979年和余秋雨结婚,1984年诞下女儿,1992年7月离婚。一篇《余秋雨前妻李红:离开余秋雨的日子》的文章中介绍说,李红是上海人,考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失利,却结识了当时在上海戏剧学院任负责人的余秋雨,相恋5年后结婚。电影《春苗》选女主角时,李红和当时还未出名的李秀明同时成为候选人,结果,李秀明胜出一炮而红,而李红却从此与演艺界擦肩而过。1989年,李红到深圳谋求发展。1992年3月,李红回到上海整理书桌时发现了不该发现的信件。同年7月,余秋雨正式提出离婚。
余秋雨和马兰
马兰是余秋雨现任妻子。很多人认识安徽籍的黄梅戏演员马兰是从1984年的央视春节晚会开始的,此后,从《龙女》、《红楼梦》、《西厢记》,一直到后来的电视剧《严凤英》,马兰一跃成为中国最知名的黄梅戏演员。
有一种说法是,艺术界的一位老专家送给马兰一本余秋雨的理论著作《艺术创造工程》,就是这本书让24岁的马兰认识了40岁的余秋雨。还有一说是,马兰的男友在上海求学时不幸死于一次事故,余秋雨是当年负责处理此事的领导之一,从而和马兰相识。余不顾自己已婚,开始追求马兰并结婚。余秋雨比马兰大16岁。在这场风波中,马兰也被形容为“原来也是小三”。
余秋雨和张丽华
2009年5月前后,爆料大王宋祖德披露,文化大师余秋雨与80后美女作家张丽华多次在上海某宾馆开房,被余妻马兰发现,马兰已经到法院起诉离婚。张丽华痛骂宋祖德,否认和余秋雨私通。后来,这位女写手发表一篇博客,着实把众网友给“雷”了一下。博文以《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为题,吸引了无数点击率。
张丽华在博客中自我介绍道,学历: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籍贯:上海;身份:不种地的农民、不及格的学生、不求上稿的业余作者、不务正业的房产代理公司市场部主管,不顾一切的女色狼。2002年3月起开始创作散文、小品文、小小说等,在传统媒体公开发布十多万字。2007全国小小说新秀大赛60强。
“马兰的《我的声明》”
2009年5月前后,一份据称是马兰撰写的《我的声明》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在这份流传的声明中,号称是马兰的人写道: “因为我的丈夫余秋雨与某美女作家私通,本人掌握了确凿证据,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总有一种虚伪让人鄙视,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感谢广大观众一直以来对我的理解与支持,我也将重返黄梅戏舞台,为你们继续奉献我的艺术生命。”
其后,马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编造出这样的文字,那些无聊的造谣者,太无聊!”
“李红的《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
余秋雨婚变引发一个署名“李红”题为《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的帖子在网上热转。帖中说“没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伪君子,他心理变态毫无爱心,扫地专伤蝼蚁命,诱杀飞蛾不罩灯……总有一种禽兽穿戴衣冠,总有一种帮凶强挤眼泪,总有一种流氓自称大师……”
注:凡注明“中艺网”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须转载图片请保留“中艺网”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艺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