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头古城有人私建民宅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2-01-14]
《深圳商报》(通讯员卢晓丽 记者郑恺 黄陈生):这边考古如火如荼,那边建房大张旗鼓,南头古城内竟有人私建民宅!昨日下午,南山国土分局地政建设监察队执法人员对南头古城内两处私建民宅下发了立即停止施工的通知。
据了解,这两处私建民宅位于南头古城内的春景街。一处在春景街20号旁,地基已经打好,几个工人正在加紧施工;一处在春景街17号旁,已经盖了四层楼,还有继续向上盖的势头。可能事先听到风声,执法人员在现场没有发现施工人员。对于这两起违法兴建的住宅,执法人员立即下发了停止施工的通知。
随同前往的深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彭工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文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程建设,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彭工痛心地说,南头古城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去年又入选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出土了许多文物,使深圳的历史变得厚重。目前,深圳正在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南头古城的规划和保护受到全市人民的关注。可一些人却因为贪图眼前的利益,无视文物保护法,私自建立一些违法建筑,实在是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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