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文化资讯

苹果公司因侵权被判赔《中国大百科全书》52万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2-11-16
  未经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许可,苹果公司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使用《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子版的内容,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大百科全书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苹果公司停止侵害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对《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2万元。记者昨天获悉,苹果公司认为判决赔偿数额过高,已向市高院提起上诉。

  中国大百科全书起诉称,该公司组织编写并出版了《中国大百科全书》以及《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子版,享有完整的著作权。2010年10月,公司发现用户可在AppStore购买并下载大量包含《中国大百科全书》内容的应用程序,供在iPhone和iPad产品上阅读。原告认为,苹果公司严重侵犯其著作权,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52万余元。

  苹果公司的辩称一如既往,认为他们并非AppStore的经营者,被控侵权行为并非由他们实施。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AppStore的经营者系苹果公司。用户在AppStore购买并下载的应用程序《中国大百科全书》(简繁),应为侵权应用程序。鉴于苹果公司不能证明涉案应用程序为第三方开发商所开发,故应认定是苹果公司自行开发。即使该应用程序为第三方开发商所开发,鉴于苹果公司参与了涉案应用程序的开发过程,对应用程序进行了挑选并独自决定其在AppStore上的分销,同时在销售收益中得利,事实上与第三方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仍构成共同侵权。北京市二中院判决:苹果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亦未支付费用,侵害了大百科全书公司依法对《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 乐梦融)

分享到:
          推荐给好友 便于打印
注:凡注明“中艺网”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须转载图片请保留“中艺网”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艺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相关资讯:
现代名家作品推荐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专家顾问 | 艺术顾问 | 代理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1998-2015 中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声明
电信与信息经营证: 粤B2-20060194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156-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