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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玩店老板"淘"到汉代石刻 尚未"出手"即被拘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2-10-31
  家住沂南县城经营古玩店的张某原以为自己“淘”到了宝,却没想到“宝”竟然是文物,这“宝”给自己带来的不是财富,而是法律的惩罚。

  张某在沂南县城经营一家古玩店。6月,生意伙伴王某给其打电话称有一块长一米有余、高半米的刻花石头欲“出手”。8月,王某约张某去“看货”,眼前的石头使张某不由眼前一亮:石头长1.5米、宽0.3米,高0.5米,正反两面刻有精美花纹。“难道是块文物?”多年来从事古玩生意的直觉告诉张某,或许自己捡到宝了。随后以五千元的价格将该物买下,岂料在运输途中被民警查获。

  经鉴定,该画像应为墓葬门楣,属汉代,定为一般文物。10月26日,张某因倒卖文物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

  (通讯员薄延超 记者朱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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