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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三子诉母亲要求分财产 距父去世不到1年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2-09-27





  画家许麟庐过世后,留下了大量珍贵字画等遗产,仅72幅字画就有人估价20亿元。虽然许麟庐的妻子拿出自书遗嘱,证明这些遗产都归其所有,但许麟庐的三子对此不予认可,依然一纸诉状将母亲和两位哥哥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分割父亲的财产。

  大哥二哥同为被告

  许家是一个大家族,除了原被告席上外,旁听席上也坐了许家的女儿、儿媳等众多相关亲属。1936年许麟庐与王龄文结为夫妻,两人共同走过了75年,共育有八个儿女,除两位已于数年前去世的女儿外,大儿子许化杰、二儿子许化儒、二女儿许丽、三儿子许化夷、四儿子许化迟、四女儿许娥六位儿女均健在。

  昨天法院谈话时,原告许化夷本人并未出庭,其代理人代为提出诉求,要求对父亲留下的遗产,包括72件字画和3件紫砂壶进行财产分割。对此,王龄文的代理人不予认可,表示许麟庐曾立有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妻子王龄文。同为被告的许化杰、许化儒也同意许化夷分割财产的要求。许化儒的代理人提出,要查清许麟庐的所有财产后,再进行分割。

  对于许麟庐留下的72幅字画的价值,许化杰的代理人称至少20亿元,但许化夷的代理人不认可,“多少钱不好说,应以评估为准。”法官当庭表示,需要追加许化迟、许娥等子女以及两位过世女儿的继承人参与诉讼。丰台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起诉距父亲去世不到一年

  在法庭上,王龄文的代理人表示有许麟庐的自书遗嘱,许化夷的代理人要求拿走原件核对,王龄文的代理人没有答应。“这份原件很重要,我们不同意原告拿走。”记者看到了这份遗嘱,与他人书写的遗嘱不同,许麟庐的这份遗嘱是用毛笔写在宣纸上,颇具大师风范。

  这份写于2010年9月的遗嘱内容为:“我许麟庐百年以后,我的一切文物、字画及所有财产归我夫人王龄文所有。我许麟庐(许德麟)二〇壹零年九月二日许麟庐所立遗嘱。” 王龄文的代理人表示,2010年11月,许麟庐又用毛笔手书一字据:“我许麟庐(许德麟)因年事已高,今后有关我看病住院及治疗的一切事宜由我伴王龄文主持大局,小儿许化迟具体执行。如我一旦去世,所有后事也由我老伴全权主持,小儿化迟执行。特立此据。”

  今年7月,94岁高龄的王龄文突然接到儿子许化夷委托律师发来的一封《律师函》,声称要求分割许麟庐先生留下的字画等遗产,此时距许麟庐去世还不到一年。很快,许化夷又将母亲起诉到丰台区法院,这让王龄文觉得匪夷所思,不理解儿子为何不顾老父亲的生前遗愿,不顾母子亲情,执意开展这场遗产大战。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许麟庐家人供图

  ■人物介绍

  著名画家 齐白石得意弟子

  许麟庐,又名许德麟,山东蓬莱人,1916年10月19日生。著名国画家、书法家、书画鉴赏家。许麟庐先生自幼秉承家学,酷爱习书作画。1939年后受益于溥心畲先生在绘画、书法理念和技艺上的指点;1945年拜齐白石为师,伴随左右13年得其真谛。2011年8月9日,许麟庐先生因病去世,享年95岁。

  ■律师说法

  自书遗嘱具有效力

  许化夷的代理人对许麟庐的遗嘱并不认可,大哥许化杰称对遗嘱不知情。王龄文的代理人认为,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处分必须按遗嘱处理,不存在法定继承的问题。许麟庐的自书遗嘱,内容明确清晰,且有明确的签名和日期,完全符合《继承法》关于自书遗嘱的要件。该份《遗嘱》是一份完全合法有效的遗嘱。根据该份《遗嘱》,许麟庐的所有文物、字画和财产,均应归许麟庐的妻子王龄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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