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拍卖行试水古玩“保退” 业内人士不理解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2-09-07]
随着秋天的到来,2012年收藏界的秋季拍卖大会也将拉开大幕。在9月初到11月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的艺术品拍卖行都会推出各自的拍卖会。而在省城济南,针对拍卖会不保真、“知假卖假”等行业潜规则,有拍卖行大胆提出了“保退”政策。对于收藏者来说,拍下来的拍品能否实现退换?对于拍卖行方面来说,这种新的政策可否持续下去?这一切都有待时间的考证。
“保退条款”写进拍卖图录赵景华感觉自己最近一直坐在一座随时可能喷发的火山口上。
原因很简单,作为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古玩部的负责人,他将在本月9日举办一场特殊的古玩杂项类拍卖会。
这场拍卖会的特殊之处在于,届时所有的拍卖标的物将享受到“保退”的“福利”。
在收藏界摸爬滚打了近三十年的赵景华明白,自己正在做一件大多数同行们都不愿意做而且也不敢做的工作——“拍品保退”,从某种意义上也意味着买受人可以质疑拍品真伪,简单来说,如果你参加了这场拍卖会,并且认为自己所买的拍卖品为假货,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与茂恒进行协商退款。
事实上,很多业内人士都对赵景华的做法有些不理解,在艺术品拍卖行业的共识里,“拍卖不保真”是一把尚方宝剑,有了这个条款,凡是在拍卖会上卖出去的拍品,即使是假的,拍卖行业不会退货,更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而在记者拿到的茂恒古玩杂项秋季拍卖图录上,在《拍卖规则》里明确有一段“买受人退回标的”的章节,该章节显示,在买受人全额付款取走拍品之后的10天内,如果可以拿到省级以上鉴定机构开具的否定性意见文书,可以将拍品退回。
记者通过资料检索发现,目前山东市场上,像赵景华这样实行古玩杂项拍卖“保退”制度的拍卖行,基本没有。毫无疑问,赵景华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也是我们一个很大胆的尝试,也希望可以通过这种尝试建立起良好的信誉度。”9月4日上午,在美爵大酒店3楼的大厅里,赵景华跟几个员工正在对大厅进行区域划分,两天之后,这里将成为拍卖会预展现场,而到了9月9日,这里将会是茂恒秋拍的现场。在工作间隙,赵景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向记者讲述了保退条款的由来。
“保退”到底怎么退赵景华制作的保退条款显然经过了深思熟虑以及征求过不少同行的意见,因此整个条款略显谨慎,解释起来也颇费笔墨。
首先,竞买人对有竞买意向的拍品“吃不准”的情况下,可以向拍卖公司提出买后可能退货的意向,然后,由公司在拍卖会前召集本公司、委托人、竞买人三方共同签订承诺退货的合同。这是一个保证竞买人退货权利的法律文书,是必须的。下一步就是对有退货意向的拍品进行留样备案。这一条是为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保证做到原品原样退回。
随后,竞买人开始参与竞拍,如果他能够以最高价格拍下这件拍品,并且支付全款后,可以持此拍品去省级以上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说经鉴定之后发现拍品并不是真的,或者在年代上有问题,他可以向我们申请退货。”
或许这个拍卖流程颇为复杂,但是赵景华却觉得很有必要:“因为我们要保证竞买者和委托人双方的利益,如果你买了东西,然后退回的是假货怎么办,如果委托人不同意退货怎么办?我们必须要考虑到这些问题,才能实行这一退货条款。”赵景华表示,拍卖公司只是一家中介机构,如果按照《拍卖法》的免责条款来看,他们完全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我觉得做古玩生意,靠的是信誉,所以我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向买卖双方展示我们的‘诚信’。”
几个月前,赵景华在写“保退条款”时也曾犹豫过,但是最终他还是咬牙写上了,“其实我也明白,这么做肯定要得罪一批人。”
“我给自己埋了一颗雷”“拍卖公司搞拍卖,必须要有东西可以拍,这就需要拍卖公司征集拍品。”赵景华这样对记者说道。
作为山东省内第一家把保退协议写进拍卖规则的拍卖公司,赵景华如今正承担着一股来自于委托人方面的巨大压力:“其实做拍卖的,不怕得罪买家,就怕得罪卖家。”
据了解,目前在国内的拍卖业内部,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即在拍品征集时,可以允许一部分假货流入到拍卖会的展品中。“现在艺术品拍卖公司很多,竞争激烈,大家都想在自己的拍卖会上拿出一些精品、真品来,所以在征集拍品的时候,拍卖公司会对珍贵藏品的持有者开列出很多优惠的条件。”而这些优惠条件之中,“以真托假”就是其中之一。“举个例子,我手里有一张王羲之的真迹,价值几千万甚至一个亿,拍卖公司想让我把这个藏品送到你们那里拍卖,可以,但是有个条件,因为我手里还有一些假货,你想让我送拍,就必须把这些假货跟真迹一起送拍。”赵景华表示,这就是造成目前国内艺术品拍卖中“知假卖假”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对拍卖标的物实施“保退”协议,无疑给赵景华添了很大的麻烦:“很多藏家一听说我们保退,就会打退堂鼓,所以说我们以后在拍品征集上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名词解释
拍卖标的物:指在拍卖会上所要拍卖的物品。
委托人:即标的物委托人,指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竞买人:即买家,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人或组织。
买受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当“博傻” 遇到“保退”
作为一名有过从军经历的收藏者和拍卖行的负责人,赵景华有一种天生的执拗,“我从1983年开始玩收藏,也被人骗过,很多人卖给我东西的时候说是假的就送回来,但是一旦我真发现这是假的去退了,对方就不认账。”
正因为如此,赵景华很能体会到目前艺术品收藏市场乱象给收藏者带来的痛苦和郁闷,而这也是他试水“保退”政策的一个原因。
“博傻理论”横行收藏界
山东商报:您认为目前艺术品拍卖市场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赵景华:我的看法是,现在的拍卖市场充斥着“博傻”理论。举个例子来说,你花1万块钱买了一件赝品,或许正常人会觉得很郁闷很沮丧,但是有些人却觉得,我只要花2万元把这赝品卖掉就好了。这就是经济学里的博傻理论,在收藏界也很流行。也正因为如此,目前拍卖市场上就有了“知假卖假”、“知假买假”的荒唐情况。
不谈“真”,只谈“退”
山东商报:我注意到在拍卖规则里您只承诺保退,但是不承诺保真?
赵景华:其实关于艺术品,对我们长期从事真品收藏的玩家来说,真假的鉴定是心中有数的。我们拍卖公司也有一个由“实战派”组成的鉴定团队,基本上可以保证征集拍卖真品,但我们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威性为我们的拍品下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就我国现有的鉴定环境和条件而言已经没有真正的权威了,这件拍品你买下来找彼专家鉴定结果是真的,而找此专家鉴定可能结果是假的,所以,我们不提保真,不论真伪,只是来帮你退掉,保证你的利益不受损失。
“退货协议”不签咋办?
山东商报:我注意到您的保退规则里有这样一句话:“由本公司、标的委托人、买受人三方于拍卖会前预签允许标的退回合同书”,这是不是意思是说,如果委托人不签这个合同书,那么买受人就无法退货,委托人如果不来参加拍卖会怎么办?
赵景华:如果委托人不来或者不肯签这个协议,那么无法退货。但是这样一来是否也从另一个方面提醒竞买者,你要竞买的这个东西有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争议,让竞买者在竞拍时更理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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