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期限:不符合红木家具新国标 必须退市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2-08-17]
中国家具协会称:既然有了新国标,那么消费者当然希望买到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红木家具,这样他们才能感觉更加踏实。然而,事实是,从国标颁布到真正见到市场反应,你得耐心等待半年。
市场上尚无符合新国标的红木家具
我们走访中也发现,虽然新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红木家具原材料树种和木材名称、使用比例、使用范围、装饰工艺和维修系统都有严格要求,但目前消费者尚无法在市场中看到符合以上标准的产品或品牌。
对此,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张冰冰表示,我国的强制性标准通常会有6个月的缓冲期,这段时间是让厂家进行自身调整,以达到新国标要求用的。同时我们发现,《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前言部分也明确写着:“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因而,对红木家具有所期待的消费者须搞明白,6个月后,你才能看到所谓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
购买时搞清“红木”与“硬木”的区别
目前,我国市场中常用的与红木相关的标准有两个:其一,是国家标准《红木》(GB/T 18107-2000),确定红木有33个树种;其二,是2008年行业标准《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共标定硬木有101种,《红木》中的33种也被纳入其范畴。今年8月1日,有关红木家具的标准再添一员,即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据悉,该标准是我国针对红木家具的首个强制性标准。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的家具标明符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只说明其用材应该在101种之内,不说明在33种以内。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的是名贵硬木家具,但未必是红木家具。《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不是对国家标准《红木》的修订和扩大,两个标准论述的对象范围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此外,新出台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也是一个全新的独立标准,主要针对红木家具提出强制要求,并非是对《红木》标准的修改、补充和更新。
看懂《红木》国标规定的“五属八类”
2000年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红木》国家标准(GB/T 18107-2000),确定红木的33个树种,隶属于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归为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和鸡翅木八类,即众所周知的“五属八类”。
红木家具新标准出台,除了规范行业,营造更轻松的消费环境外,也无形中在维权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更深层的法律保障。宣明典居市场总监陈新称,红木新标中要求厂家出示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及产品合格证三项文件,可成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应,并且长久有效。消费者应尽量保留这些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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