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学奖规则激辩后大修 只为扶持精品力作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2-08-03]
“这次评奖,我们怀着巨大的期待。”7月31日,四川省作协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第七届“四川文学奖”、第五届“四川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评选活动日前已经启动。作为检验近3年来的文学创作成果、助推文学创作热情的重要活动,三年一届的四川文学“两奖”评选开评前就引起了川内作家的强烈关注。省作协专门召开主席团会议,在充分酝酿后,对原有评奖规则进行了大幅度修改,显示了省作协对激励创作、扶持精品力作的强烈愿望。
三评改二评,旧规则在激辩后修改
7月19日,在省作协第七届七次主席团会议上,基本套用“过去办法”的评奖规则没有得到与会者的普遍认同,大家畅所欲言,气氛异常热烈。与会主席团成员伍松乔介绍说,“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这样热烈、激烈的讨论,对文学,大家心里都有太多想法要说。”意西泽仁、何世平、龚学敏、罗亮齐、母碧芳等在四川文学界颇有建树的作家们纷纷对规则提出修改意见。
此前,四川文学奖评选实行的是“三审模式”,即初评、二评之后,最后由45人组成的终评委投票决定。上一届评选中,有终评委因为不熟悉诗歌创作,只好向《星星》诗刊的编辑请教:“你说谁的诗写得好,我就投他一票。”“专业不对口”的尴尬是对公正的损害。曾参与上届评审的作家贺享雍也为难地说,“评奖中,集中阅读的时间只有3天,只能对众多作品片断式阅读,很难保证质量。”
四川文学奖已进行了六届,按说规则和程序都已成熟,始料不及的激烈讨论背后,反映了作家们对四川文学精品力作不多的忧虑。“从来没有那么激烈的讨论”之后,“四川文学奖评奖办法及实施细则”有了大幅度修改。重要的修改有:两次获奖者不再参评,以鼓励新人参评;所有参评作品不能有特例,必须经过初评和专家组二审,防止人情和走后门;“终评委”变身为终评审查委员会,只负责监督评选规则执行、作品版权审核工作,评奖决定权交给了专家评审组。
规则修改只有一个目的,体现公平公开,鼓励新人新作。作家李一清本来有小说《木铎》参评,在被选为终评审查委员后,主动放弃了参评。
16个名额已不少,文学奖不能掉价
四川文学奖共设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学理论批评等奖项,“少数民族文学奖”奖励少数民族作者用民族母语或汉语创作的文学作品。3年才评一次,获一次奖也不容易,在修订规则时,曾经有人提出多设奖项“激励创作”。但四川文学奖终评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吕汝伦说,“本届四川文学奖共有16个奖,宁缺毋滥是评奖的重要原则。如果没有合格作品,就果断减少奖项。”
四川文学奖是省内最高规格的文学奖,同时也有全国的知名度,阿来、杨红樱、麦家、裘山山等全国知名的作家,都曾是四川文学奖的获得者。我省诗歌评论家曹纪祖曾获得第三届四川省文学奖,此后又担任第四届、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诗歌奖)终审评委。他告诉记者,“获得四川文学评论奖,是入选鲁迅文学奖终评委的重要原因。”
质量是作品获奖的唯一要素,同时文学作品也应该有较高的“社会认知度”,不该只是圈内专家的意见。为了扩大视野,此次评奖增设了来自社科院、高校的专家参与评审,出版社、高校和各类文学刊物都可以推荐优秀作品参评,而不止限于各地作协机构推荐。本届四川文学奖还暂停了影视戏剧文学剧本和翻译文学奖的评选。主席团会议认为,“影视戏剧文学剧本不好界定最终成果,省内缺乏对翻译作品评审的专业人士,评定权威性不够,不如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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