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竞购过云楼藏书:称是江苏人民的呼声和企盼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2-06-14]
6月4日,凤凰集团以1.88亿元的价格拍下今年春拍备受瞩目的过云楼藏书,加上佣金,成交价达到2.162亿元,创下中国古籍拍卖纪录。不过,昨天下午风云突变,北京大学表示,将行使优先收购权买下这批“史上最贵古籍”,将其作为国有收藏。
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晓冬昨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北京大学经研究决定,行使北京市文物局561号文件所规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优先购买权,对在6月4日晚由匡时拍卖的“过云楼藏古籍善本”进行收购。
据悉,目前北京市文物局已经通过北京大学的手续报备,确认北京大学优先权行使有效。北京大学将会就此批藏书的后续事宜与北京匡时和原竞买方进行沟通。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2009年,国家文物局对于“中国嘉德2009春季拍卖会古籍善本专场”第2833号拍品“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按照成交价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指定人大博物馆优先购买,这也是我国政府首次采用文物优先购买权。南京一位文物专家告诉记者,“国家优先购买权”的实施过程大致为:在拍卖前,国家通过拍卖公司发出公示,表明国家将对此场拍卖中的某些拍品行使“优先购买权”,这实际是与竞拍者形成一种约定,参加拍卖即视为认可此约定。不过,国家并不参与竞拍,但认可拍卖所形成的价格。当拍卖结束后,在一定时间(通常为7天)内,国家作出决定是否购买。
记者了解到,昨天,江苏省政府特致函北京市文物局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作为国有骨干文化单位竞购过云楼藏书,得到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并已竞拍成功。过云楼藏书四分之三在南京,现四分之一成功竞购回归江苏,是江苏人民也是社会舆论的呼声和企盼。省政府确定此项收购由国有文博单位南京图书馆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实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定南京图书馆收藏,以利于开展整体学术研究和通过再出版开发其重大文化价值。”南京图书馆在致北京市文物局的函中表示,“过云楼藏书四分之三在我馆收藏,现四分之一成功竞购回归江苏。省政府确定此项收购由我馆和凤凰集团实施。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做好收藏工作。”
凤凰集团董事长陈海燕昨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次竞购并不是商业和企业行为,而是省政府委托文博单位和文化企业的联合收购行为。(记者 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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