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黑车司机纠集同乡菜地挖宝 卖青花瓷遭判刑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1-11-25]
对古代墓葬有着特殊兴趣 趴活儿时相中一处“风水宝地” 纠集同乡挖出6件瓷器
菜地挖宝 黑车司机盗墓获刑
对古代墓葬有着特殊兴趣的黑车司机杜某,趴活儿时在海淀区五环外一菜地里发现一处“风水宝地”之后,伙同几名老乡一举挖掘出三座古墓葬,挖出的6件瓷器出售后获利6500元。
经鉴定,该盗墓团伙的行为,使得这三座古墓的科研价值和艺术价值惨遭破坏。
记者上午独家获悉,该盗墓团伙已被海淀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至2年6个月,同时还分别被处高额罚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黑车司机 “看风水”发现菜地藏宝
今年34岁的杜某是河南汝阳人,绰号“有乾”,虽然他只是初中毕业,但看风水的功夫却“非常了得”。
2010年11月,在北京靠拉黑活儿养家糊口的杜某,在接送客人经过海淀安河桥北一个居民小区时,无意中发现该小区西边的一块菜地,这让杜某眼前一亮:菜地正好在村子的西侧,且南边有一条河。
熟悉葬墓习俗的杜某,越看越觉得这个地方的风水很好,于是便判断出这块菜地很可能有古墓,于是他就把这块菜地在脑子里记了下来。
为证实自己的判断,杜某趁客人去厕所的机会,扒墙往里看,看到有人正在挖东西。杜某大喝一声吓跑了这些挖掘者,当他看到墓地还完好无损时,心中窃喜。
杜某料定这个菜地肯定有古墓,而且他知道,过去京城的一些有钱人在下葬时,通常都会在墓穴边陪葬一些“镇物”。
据杜某被抓住后交代说,这些“镇物”一般在棺材正前方,放在一个砖砌的格子里,用探针扎周边是软的,突然中间有一块硬,很有可能就是“镇物”。
杜某每天在石景山苹果园一带趴黑活儿,收入不固定。他虽然绰号叫“有乾”,但他经常很缺钱,家里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为了赚笔“意外之财”,杜某伺机下手将菜地里的 “镇物”挖走。
纠集同乡 三探墓地确定墓穴位置
杜某发现“藏宝地”后,并没有急于动手,而是找到了朱某、袁某等3名“志同道合”的老乡商量。
这4人既是老乡,也都在苹果园一带开黑车,而且都有一个共同爱好——喜欢研究古墓葬,只要有空4个人就会凑到一起,四处打探古墓葬的消息。
杜某向大家公布了他的发现:“我最近发现一块风水特好的地方,我感觉应该有宝,哪天咱们去看看?”
三位同乡听完杜某对菜地周围环境的描述,感觉比较靠谱,于是便各自回去准备。
2010年12月初,杜某4人商定,由杜某和朱某先去,然而两人带着探针和洛阳铲到菜地查了两次,并没有发现古墓的位置。
几天后,这伙人带着探针等工具再次来到菜地,终于找到了墓穴真正的位置,然而他们当天没有动手。
又隔了几天,杜某等人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铁锹、探针、强光手电等盗墓工具,经过约两小时的轮番“奋战”,终于掘开了第一座古墓。
朱某随后跳入墓穴,经过一番摸索,找到一件青花瓷罐,罐底还有一个兔子的图案。
看到挖到“宝”后,这伙人挖得更起劲,继续在这块菜地探测,很快他们在附近又发现了另外一个墓穴,这次很顺利,几人仅用了40多分钟,就挖到了“镇物”所在位置,朱某很快又掏出5个小一些的青花瓷罐以及近30枚铜钱和一面铜镜。
见这么容易就能挖出“宝”,几天后,杜某等4人再次来到该处,虽找到一处新的墓穴,但只是挖到几件玉佩和几枚铜钱,4人失落而归。
廉价出手 在旧货市场宝物贱卖
据杜某交代,在每次挖到宝物后,都由杜某拿回家,并把所盗来的瓷罐藏在他所租住的地下室。
为了尽快把盗来的物品变成现钱,他们在盗墓得手之后,一直催着让袁某寻找买主。
在第二次行窃后,袁某在报国寺趴活儿,看到有一个旧货市场,于是他打听到一个买家。
为安全起见,袁某将摊主约到苹果园附近的一家小饭馆谈价格,而袁某也没直接拿着挖来的瓷罐去见买主,而是用手机拍下来,让买主先看照片。
令杜某4人没有想到的是,买主却称该瓷罐年代近,并不值钱,最后两人以6500元的价格成交。
在袁某和买主谈好价格的第二天,杜某用一个箱子将6个瓷瓶包好用车给袁某送了过去,由袁某前往交易。青花瓷罐等“宝物”最终只卖了6500元,杜某等人均分了这笔钱。
直到4人被抓时,胡某的手机中还保留着被盗文物的照片。不过文物鉴定机构表示,由于没有起获赃物,无法对文物的具体价值进行鉴定。
再次挖宝 随身带钢棍 遇上巡警被抓
虽然没挣到大钱,但见这次来钱如此容易,这个盗墓团伙便再次去荒菜地盗窃,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还没开始“挖宝”时,就被巡逻民警逮了个正着。
今年1月17日凌晨2时许,杜某几人在菜地旁形迹很可疑,海淀巡逻民警上前盘查时,当场起获了探针、强光手电等盗墓工具。
杜某落网后,一开始还抱着侥幸心理,称他只是和老乡喝醉酒了到清河一带“找小姐”,而对于警方从他身上所起获的自制钢棍,杜某在民警面前故意装傻,称只是拿着好玩而已。
在警方进一步侦查之下,杜某等人终于承认自己结伙盗墓的事实。
警方之后一直在追查这6件文物瓷器的下落,只可惜该团伙无法提供收赃者的详细情况,导致所盗文物至今无法追回。同时这对古墓年代鉴定也造成很大的困难。
经文物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探、鉴定,该古墓至少是清代以前的,有可能是辽或者金以前的,但具体年代无法考证。文物局还表示,该盗墓团伙的私自挖掘行为对古墓葬造成了很大的毁坏,破坏了它的科研价值和艺术价值。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杜某、朱某等4人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法院判处4人2年8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刑期,罚金2.8万元至2.5万元。
专家说法 盗墓贼最高量刑不再判死刑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律师表示,盗墓是一种古老的犯罪类型,虽然对于犯罪分子来说,他们所追逐的是经济利益,但对于古墓文物本身来说,却往往会造成文物价值和研究价值毁灭性的破坏,因此我国刑法中对该类犯罪有明确的条文进行制约。
根据刑法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但如果盗掘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墓贼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过,在今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中,正式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死刑罪名”,而“盗掘古墓葬罪”就是被列为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之一。
新闻链接
北京近年来查获的盗墓案
老山盗墓案
1998年下半年,董某将其了解到的石景山区老山东南山坡上有古墓的情况告诉张某,并带张到现场查看。
1999年5月至12月间,张某伙同刘某等人在老山东南山坡上,使用铁锹、铁镐等作案工具盗掘古墓。经文物部门鉴定,被盗掘的系一座大型汉代墓葬。
周口店盗墓案
2001年10月31日凌晨,宋某3人伙同李某驾车到房山区周口店清康熙时期直隶总督那苏图墓前,将两件墓座装车,正要盗走时,被巡逻的联防队员发现。经文物部门鉴定,被盗的墓座为国家三级珍贵文物。
昌平南口盗墓案
2002年5月,杜某在昌平南口镇一处山坡挖水渠时,忽然发现内侧土壁上有一块白斑,当他小心抠除白土后,一块金牌掉了下来。杜某随后伙同李某多次在山头探墓盗掘,窃得玻璃朝珠、金戒指、手镯等大量清代文物,销赃后杜某获赃款3.8万元。
良乡盗墓案
2005年2月,卢某无意中得知良乡工业开发区内有座“望诸君墓”,该墓为战国时期燕国名将乐毅的墓葬,系房山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卢某发现墓上有旧存的盗洞,就动了盗掘之心。1个月后,卢某伙同同乡蒋某挖洞盗墓时被巡逻民警查获。
法海寺盗墓案
2008年4月间,李某等人携带镐、探针等工具来到法海寺附近,用一晚时间定位了一处古墓,并挖开墓室,盗走多件随葬物品。经查,这个团伙先后3次光顾古墓,盗走20个玉腰带片、铜镜等物。据文物部门鉴定,此处墓葬为“明代太监景聪墓”,对研究明代中期的宦官制度有重要价值。
大兴长子营盗墓案
2009年4月初到8月初,陈某一伙先后十几次在大兴区长子营镇三处农田内盗掘清朝古墓葬,盗得鼻烟壶、红色珠子、铜钱、黄金垫背圈、银镯子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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