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晚报:国宝非秘宝 损坏得坦白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1-08-02]
社评
国宝非秘宝 损坏得坦白
施平
吃一堑,长一智。故宫昨日爽快承认馆藏文物受损,并公开了7月4日发生物损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与2个月前遭遇“三重门”时的迟钝反应相比,故宫此番应对的水平明显提高,值得赞赏。不过,公关意识不等于责任意识,在这次国宝受损事件中,故宫20多日来始终停留在内部处理程序,迟迟不依法上报,有悖职责。故宫管理方急需厘清事实真相,还国家和公众一个交代。
根据故宫目前的表态,受损的故宫馆藏文物名为宋代哥窑代表作青釉葵瓣口盘,系国家一级文物。这一文物是在“仪器操作时存在失误,使瓷器受到挤压而损坏。 ”
在文化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中规定:只有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才能定为一级文物,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国宝。毫无疑问,任何博物馆都应该采取一切妥善办法,来确保这样的文物避免损毁,然而在对文物进行所谓“无损分析测试”时居然发生了损坏事故,这无疑超出公众理解水平。更何况即使在研究工作中不可避免地损坏了文物,也自有规范的处理流程。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 ”文化部颁发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也规定,“发生文物损伤要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文物行政部门。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更规定了上报具体时限为2小时内,并写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
那么为何一直到事故发生后的第27天,故宫仍未就国宝受损上报,难道就是为了弄清楚事故原因吗?先不说事故原因是不是文物监管者就能说了算的。退一万步说,故宫真要找原因,如果在27天后还未找到,那么又从哪里得来“仪器操作失误”致损的说法呢?就算这一说法不是最终结论,那么故宫难道不觉得有必要请求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协助来破解这个自己花了27天也解决不了的谜团吗?
更令人生疑的是,故宫并非主动公开这一事件,而是在网友爆料、媒体介入后,才被迫作出的回应。这不得不引起外界猜度,如果“保密”工作做得到位一点,这一事件会不会“沉没”在故宫的内部处理流程中,国宝夭折的消息是否最终会上报到上级部门案头?作为国宝的监护人,在发生损坏后不及时上报,甘冒触犯法律法规的风险,闷声自行处理,其中到底存在什么猫腻?究竟是有关人员怠于职守,还是有更不可言的问题需要擦干抹净?要知道《刑法》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可是规定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面对猜疑,也许故宫会感到冤枉,也许只是被前一阵的舆论炮轰吓怕了,不愿意再闹出负面事件才做了“闷声”处理。然而,作为掌管着180多万件国家文物且其中只有1%作展示的殿堂级文物保管单位,身怀重任的故宫如果不遵循国家文物保护法规自行其是,那怎么能让国民放心?又怎么能洗脱一重又一重负面事件的污点?
事到如今,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立即介入此事调查,必要时可请司法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并邀请第三方权威专家参与鉴定,及时向公众公开调查情况。只有事实才能证明故宫的责任,也只有问责才能释放公众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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