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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世安:喜见民资入文保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1-07-07
  山西曲沃县历史上曾为春秋晋文公称霸时的都城,历史文物十分丰富。经过千百年的风雨侵蚀及战火的毁坏,这里的古建筑绝大多数已经破烂不堪,进行抢救性保护刻不容缓。然而,这样拥有大量古建、经济发展又较为滞后的地方,修复众多文物古建,政府财力有所不及。日前,该县决定将级别较低、亟需保护的3座古寺庙,交由当地4位民间人士认领,首批出资1000万元,进行保护与修复。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曲沃县登录的文物古建共计550处,其中新发现304处,大部分已濒临绝境,如再不进行抢救性保护,只能是房倒屋塌、古迹遭毁,着实令人焦急。保护工作不能放松,维修资金大量缺口,在这种情况下,曲沃县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寻找新路,于去年10月出台的《曲沃县古建筑认领保护暂行办法》,以谁认领、谁保护、谁受益的方式,将民间资本导入县级文物保护,让民营企业家认领保护一批县级文物。通过地方立法,鼓励民资进入,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修复工作,使濒危古建恢复原貌。这个做法,值得肯定。

  或许有人担心,这是否意味着将文物保护的责任推向社会?能否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要消除这种担心,必须依法行事,加强监管。按照国家文物法的规定,文物修复保护应该由有资质人员设计,拿出方案,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修复施工,在原地、原址对古建进行修复、保护,最大限度保持文物历史原貌。民营企业家出资修复古建的义举善行,也要尊重法规和历史。令人高兴的是,曲沃县的4位古建认领人,对此已有清醒的认识。在签订协议书时已表示,筹措好修复资金后,将根据县文物局的指导意见,选用有文物保护资质的设计施工队伍,实行抢救性的保护与修复。我们希望当地文物部门,能够依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监管,从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都加强检查,切实将这件好事办好。

  文物古建,弥足珍贵,不可再生。留下真实的文化遗产,才能使中华文明有迹可寻。修复古建,应当“整旧如旧”、“保持原状”,不能“焕然一新”。这个原则具体体现在我国文物保护的法规中,就是“不改变文物原状”。我们希望曲沃县的4位古建认领人,在修缮这3处古建时,尽量采用原有材料,运用传统工艺,保持古朴风貌,留下古建真实的历史信息,保存原有的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为子孙后代保存具有真实、完整文物价值的古建。 陶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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