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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无锡小娄巷历史街区一位户主的行政复议之路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1-06-08
  十多年来,住在江苏省无锡市小娄巷的几位老人一直在奔走呼吁,为的是将这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下来。一年前,本报《城市遗产》版刊登了有关小娄巷遭遇违法拆迁的报道,小娄巷的保护问题牵动着许许多多关心它的人们的心。近日,这里终于传出了好消息:在街区居民的努力下,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裁决,决定将小娄巷46号整体保护下来。这一结果让许多为保护文化遗产付出努力的人感受到了莫大的鼓舞。

  “缩水”的范围

  这次事件的起因在于,无锡市小娄巷46号的主人——秦山乐对于之前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划定公布无锡市四至六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通知》(苏文物保[2009]194号,以下称《苏文物保[2009]194号通知》)所划定的小娄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存在异议。

  位于无锡闹市区的小娄巷,距今已有近千年历史,是无锡两大名门望族秦氏、谈氏的世居之地,这里被文物专家评价为“无锡城区现存历史最久、面积最大、知名度最高的巷弄之一”。2002年10月,小娄巷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与普通的文物保护主体不同,当时无锡市政府向江苏省政府申报时,把小娄巷街区作为一个整体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个整体的面积东至苏家弄,南临崇宁路,西邻新生路,北靠福田巷,总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其中还有24处为现存古建筑,这其中包括小娄巷46号,并且在当时的申报材料中提及,小娄巷46号包括现存的五进房屋。

  2002年10月公布的第五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虽然核定了小娄巷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并没有明确其本体。2009年9月,无锡市人民政府向江苏省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报批无锡市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文本的请示》。作为对这一请示的最终批复,《苏文物保[2009]194号通知》,将小娄巷的保护范围划定为“24组文物本体及院落”,其中将小娄巷46号前三进房屋列为文物本体,第四进房屋列为保护范围。

  如此一来,小娄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由原来的约4万平方米缩减为约0.64万平方米的24组现存古建筑,而且这一通知否认了小娄巷46号第四进、第五进房屋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法律地位,并且将第五进房屋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按照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

  对于这种结果,秦山乐打从心底感到不能接受,于是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原级行政复议,2010年6月,行政复议的裁决结果是维持《苏文物保[2009]194号通知》。于是秦山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

  在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中,有这样的明确表述:核定文物保护单位时,应当明确界定其本体,未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尽快明确。当初在申报省级文保单位的材料中已经明确,小娄巷46号包括五进房屋,而这五进房屋在建筑结构上为同一整体。《苏文物保[2009]194号通知》未将小娄巷46号第四进、第五进房屋列为小娄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并将小娄巷46号第五进房屋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的裁决决定,维持《苏文物保[2009]194号通知》关于小娄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24组文物本体及院落”的结论;确认小娄巷46号第四进、第五进房屋为小娄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将小娄巷46号第五进房屋划入小娄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小娄巷的未来会怎样

  至此,小娄巷46号的保护争议尘埃落定,不过,无锡市崇安区重点办推进的小娄巷保护性修复工程中的一些做法依然令人忧心忡忡。有当地文保专家表示,工程是以修复建设历史文化街区的名义进行,规划中指出要通过价值结构重组和功能再造,塑造传统时尚化和生活创意化的街区风貌,重点发展文化展演、文化交流、文化休闲和文化创意产业,将其打造成为无锡首个慢生活体验街区。这不禁让人担心,所谓的保护性修复就是把原住居民迁走,然后建假古董、假文物搞商业开发。小娄巷的拆迁危机,归结到最终,演变成为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文物保护专家谢辰生曾经说过,只要各地领导能认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可以解决保护文化遗产与发展建设项目的矛盾,而且还可以达到双赢的效果。保护祖国珍贵的文化遗产,反映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这也是大局。那种认为只有保护为建设项目让路才是顾全大局的观点是错误的。

  面对小娄巷修复工程的争议,无锡市文广新局局长叶建兴表示,根据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已经明确为小娄巷文物本体的肯定不会动,文物管理部门也不会允许动,文物管理部门在小娄巷保护性修复过程中是非常慎重的,鉴于小娄巷保护性修复争议颇大的局面,他们会邀请全国知名的文保专家到无锡来实地查看。

  小娄巷的未来会怎样?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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