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考古发现

珠海拱北海关截获百件国家限制出境文物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1-05-14
珠海5月12日电(记者魏蒙)珠海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12日披露,该海关分别在拱北口岸和中山港截获18件古旧木雕建筑构件、古旧生活用品及82件民国时期的木制家具。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100件文物均属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境的文物。

据拱北海关驻闸口办事处干部廖高志介绍,18件文物是3月17日在一辆挂着粤澳两地车牌的吉普车上查获的。当时,此车正在该口岸粤澳直通车出境车道上候检。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在5月9日作出的鉴定报告表明,其中11件清代木雕建筑构件、1件清代杂木雕花称座和1件清代杂木黑漆描花卉提篮属国家禁止出境文物,另有5件古旧生活用品属国家限制出境文物。

据拱北海关所辖中山海关干部马超介绍,82件文物是中山海关4月9日在中山港查获的。当时,深圳市某进出口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209件全新木制家具和工艺品等货物。但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派员到现场鉴定,其中有82件木家具、木屏风、木牌匾、木竹鸟笼、竹藤提篮等为民国时期一般文物,属国家限制出境物品。

拱北海关12日由此发出警示,旅客需携带古旧物品出境,应事先将物品送到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进行鉴定。取得文物鉴定站鉴定标识及出口许可证明后,在出境时须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凭鉴定标识及许可证明查验放行。携带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一旦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将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推荐给好友 便于打印
注:凡注明“中艺网”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须转载图片请保留“中艺网”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艺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相关资讯:
现代名家作品推荐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专家顾问 | 艺术顾问 | 代理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1998-2015 中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声明
电信与信息经营证: 粤B2-20060194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156-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