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文物保护将由抢救性转向预防性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0-10-13]
10月9日,记者从在京召开的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讨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大力推动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彻底改变文物工作“救火队”“消防员”的角色。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文物事业将建立科学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全面有效地保护文物;基本建立高效、适用的文物保护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文物安全监管能力;保护文物深入人心,使保护文物成为全民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此次提交讨论的规划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要推动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十二五”期间,将实施新疆、西藏、涉台、元代以前早期古建筑等一批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基本形成以西安、洛阳、荆州、成都、曲阜5个文化片区,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4处文化线路,牛河梁遗址、良渚遗址、扬州城遗址、长沙铜官窑遗址4个遗址和环国境线分布的重要大遗址为重点,150处大遗址为支撑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初步建立制度健全、队伍精干、技术领先、基础扎实的水下文物保护体系,形成国家主导、以沿海海域为主、兼顾内陆水域的水下文物保护格局。
规划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包括文物资源调查,法制、标准化建设等。促进文物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也将是“十二五”期间文物事业主要任务之一,包括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拓展文物利用领域和加强文物宣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宣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及相关文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有关省区市文物局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文物专家参加会议,并就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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