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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告画廊卖画不给钱 指画廊侵吞172幅画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0-09-04
昨日,画家郭尤前将号称“中国书画市场运作第一人”的刘国柱及琉璃厂茹古斋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告上宣武法院,称对方代理其172幅画售卖却不给钱,画廊则称三年来一幅画都没卖出,还在仓库。

  画家告画廊诈骗

  63岁的画家郭尤前说,2006年12月12日,刘国柱和他签署了一份为期三年的书画代理合同,合同期三年,按合同约定,三年来他的172幅个人作品被刘国柱担任总经理的茹古斋文化艺术公司收购,按照当时的收购价是9.4万余元,但是直到三年合同期满,他一直没有收到画款。

  “当时和我签合同的是孙喜光副总经理,合同上写着四尺一幅的画作是500块钱一张,按作品代销量和约定价格每月结算一次画款,签约第二年起,每年在初期结算标准上递增50%的画款。”郭尤前称,按照合同约定,他在茹古斋画廊现场笔会销售的作品按五五分成,每月结算一次。


  画廊称并非收购

  郭尤前认为,刘国柱是打着茹古斋的幌子,利用孙喜光和他签订合同,把画作占为己有,然后拒不付款。郭尤前将茹古斋公司、刘国柱、孙喜光及其他签收过他作品的人,一共6个诉讼对象告到宣武法院。

  在双方昨日辩论中,茹古斋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公司与郭尤前签订的是单纯的代理合同,意思就是卖出一幅画才能算一幅画的钱,画作没卖出就一分钱都不会有。“一幅画都没卖出,怎么会拖欠画款。”代理律师说,现在郭尤前的画作还在公司库房中,但是实际收了多少幅作品,还需要再进行核算。(记者田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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