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草案提请长沙市人大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0-08-27]
长沙铜官窑遗址是全国100个重大遗址保护项目之一。25日下午,《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草案)》提请长沙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长沙铜官窑遗址位于望城县丁字镇彩陶源村,面积约2平方公里。遗址于1988年1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列为全国100个重大遗址保护项目。今年2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准建设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全国首个获批建设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
《条例(草案)》对遗址保护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在保护范围内的禁止非法采集地表文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十种行为;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葬坟、修墓、立碑、毁林开荒;不得建设危害文物安全、破坏遗址历史风貌或者污染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严禁新批宅基地。遗址保护范围内原有村民应当按照保护总体规划逐步迁出。(记者 苏莉 通讯员 胡显林 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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