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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状告卡梅隆:《阿凡达》抄袭我的作品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0-07-17
《阿凡达》抄袭我的“乌鸦”,继“哈利路亚山”被证实是以张家界为原型后,《阿凡达》再次与中国扯上了关系。近日,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受理广西籍作家周绍谋状告《阿凡达》抄袭一案。昨日,周绍谋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周绍谋称,今年1月看了《阿凡达》后,发现该片抄袭自己的小说《蓝乌鸦的传说》(以下简称《蓝》)。他介绍,1991至1997年间,他撰写了《蓝》一书,但一直未能出版。2000年4月,该小说开始在新浪、网易等网站上连载。2007年,长达359万字的《蓝》参加“‘书赢天下’网络文学大赛”,获得30万次的点击率。他推断,这次比赛就是卡梅隆看到《蓝》的途径。


  目前网络上流传着一份据称是周绍谋撰写的《起诉书》,其中写道:“《阿凡达》按照“蓝乌鸦”100%的思想,80%的章节,打乱原创20%的台词。”并列出了几大抄袭依据,如:男主角均为退役军人,外星人同是蓝色皮肤六角形脸,克隆人都曾跑出实验室,穿越宇宙飞行都采用冥想的方式等。

  采访中,周绍谋对这份《起诉书》的真伪不置可否,并称“目前起诉书还未写好,只有签字提交法院才能算数。”而对《阿凡达》与《蓝》的雷同之处,他只说:“大家看我的书就知道,比比皆是。”

  关于此案的索赔金额,曾有“10亿元人民币”及“《阿凡达》全球票房8%”两种传闻。对此,周绍谋一一否认,他称“10亿”是“媒体以娱乐八卦的方式写出来的”,而“8%的稿酬”,他说是在闲聊中有朋友提到中国版税标准是8%,结果就被媒体写出来了。同时他反问记者:“中国版税是8%吗?你去问问王朔,他可是15%的版税。”周绍谋强调:“我要求的只是对方做出公开的赔礼道歉,声明《阿凡达》是根据一个中国人的小说改编的,仅此而已。”

  据悉,目前北京市一中院已经受理此案,但具体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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