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总署:本年度1803万元资助古籍整理出版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0-06-09]
6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在京召开2010年度古籍整理出版资助管理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本年度1803万元古籍整理出版资金资助款已下发,42家出版社的93个项目获得资助。
记者了解到,这些资助项目包括四川巴蜀书社有限公司的《羌族历史文献辑刊》、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清代经学著作丛刊(第一辑)》、凤凰出版社的《京剧历史文献全编·清代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南开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清人别集丛刊》等93个项目。据悉,本次资助项目比往年虽有所减少,但获得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则有所提高,93个项目平均获得资助近20万元。
就如何管理好、使用好专项经费,如何保证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资助出版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内容,要体现国家意志,国家水准;二是整理,要根据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的规律,版本要选优,校点、注释、译文要严谨,通过整理出版,保存或再现古籍的原貌;三是创新,在整理的形式和方法上要符合时代的精神,要开拓创新,做出立足学术前沿、代表时代水平的成果;四是出版,出版社要有称职的古籍整理编辑。
为了确保出版进度,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受资助出版社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按照《出版资助项目议定书》签订的出版时间如期完成出版任务。不能按时出版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古籍办说明理由。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版的,一定要按要求退还资助款项。受资助出版社要严格遵守《古籍整理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做到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注重效益、专款专用。此外,古籍办和出版社都要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制度,随时准备接受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做到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能经得住检查,产品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据悉,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古籍办正在编制《2010-2020年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长期规划》(草案)、《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中长期(2010-2020)发展纲要》(草案)。今后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专项经费,将从《规划》中评选资助项目,未进入《规划》的项目不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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