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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3方面支援新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10-05-26
记者25日获悉,文化部日前研究制定了《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方案》,将从三方面着力支援新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

  ——实施新疆文化建设“春雨工程”。继续加快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建设一批地市州和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剧场、排练厅,以及自治区群艺馆、美术馆、文艺译制中心等。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在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将各级文化机构的公用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着力加强文化内容建设,组织创作一批大型文化活动和精品剧目,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着力加大艺术人才培养和文化队伍建设力度。

  ——实施新疆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一是文化遗产保护内容建设,包括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专项保护,各级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布展等;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施建设,包括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等;三是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包括各级博物馆、野外文物看护设施等。

  ——加强新疆文化市场监管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新疆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维护新疆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将新疆列为文化市场执法培训定点地区,为新疆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培训工作提供经费补助和师资支持。在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法规草案中对新疆予以重点支持;扶持和促进新疆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指导新疆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说,近期拟开展的主要工作有:召开文化部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启动新疆文艺译制中心建设,分期分批赴新疆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舞台”等系列活动,组织艺术家赴新疆采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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