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工艺美术类文化创意奖评选活动细则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9-11-07]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北京市人民政府
承 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分会
项目指导:北京市工艺美术协会
项目承办:北京思恒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时 间:2009年11月26日至29日
地 点:中国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
主 题:打造和谐文化 弘扬民族品牌
基于各地产供销企业、政府、社团、中介组织、海内外买家的踊跃参与,前几届文博会已实现交易额61.1亿元,专业观众9.47万人,国外专业观众4310人,参观总人数高达146.7万人。根据中央及文化部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第四届北京文博会“文化创意礼品交易展馆”中特开展“国礼之乡及侯选国礼”评选暨颁奖活动,并在文博会“文化创意礼品交易展”馆中开辟国务礼品专区,旨为支持中国创意礼品产业发展,鼓励工艺礼品产业的创意与创新,扶植产业基地的发展,打造民族精品品牌,促进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和对外宣传,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寻找应对经济危机新的突破口,加强中国“和谐文化”的输出,加深国际社会对中国文化的认知与认同,请各受邀单位做好相应组织工作。
一、展品范围
陶瓷、紫砂、雕刻、木艺、玉石、树脂、漆器、绣品、剪纸等工艺美术品
二、配套活动
(一)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评审
中国工艺美术界最高规格的评奖活动,由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北京分会组织文化创意奖专家评委会评审。于11月26日—27日进行。
参评要求:
1、参评必须参展;
2、每位参评人员限报3件(套)作品,每件/每套作品参评费300元;
3、每位参评人员认真填报《评审申报表》,并附作品彩照1张,每个展位限申报3件/套参评作品;
4、评奖设金、银、铜奖若干名,并按三个级别授予奖杯和证书,按获奖级别收取一定制作费用;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10日,以资料寄出邮戳为准,过时不予受理。
(二)“国礼之乡及侯选国礼”评选暨颁奖活动
参与人员:专家、学者、企业家、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负责人。
参与单位:受邀参选市市委、政府办公室、宣传部、文化局
礼品产业创意、研发、生产、推广基地
礼品生产企业
时间:11月28日
三、参展程序及要求
1、预定展位。符合条件的参展商向招展办提出申请,招展办根据参展单位所订展位数量和面积,坚持先到先得,重点优先的原则,统一规划展位。2009年3月31日截止报名。
2、参展报名需填报《参展申请表》,收到《展位确认通知》后,10日内交齐展位费。请按如下资料转帐:
3、参展商在《参展申请表》中必须工整填写参展商及楣板名称、参展展品种类,并附照片或图册,发电子邮件或邮寄到本协会,参加评奖者,另填《评审申报表》。
4、附《营业执照》、享受优惠的附大师资格证、会员证、前届参展证等相关证件(均为复印件)。
5、严禁擅自转让展位、变更展品,违者取消参展资格,后果自负。
四、目标观众
工艺美术生产、销售人员、工美院校师生、政府及社团采购人员、国外及港澳台采购商、收藏家。
五、展会日程安排
布展:11月22日—24日
开展:11月26日—29日
撤展:11月29日下午3点至19日
招展办公室主任:
周洪 北京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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